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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垃圾分类盘点:怎样做顶层设计更接地气?

李明昕 环卫科技网 2022-05-17


来源 | 环卫科技网
作者 | 李明昕

“垃圾分类”虽然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但是想要真正落地,做到人人自觉,人人参与,恐怕还有无数的“硬仗”要打。个人感觉这场“战争”和抗日战争有些类似,想要取得最终胜利,光靠喊口号是不行的,必须广泛发动群众。
 
那么,如何让“理想”落地生根?如何让“顶层设计”和实际执行之间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在这些关键节点上,如今的上海给其他城市上了“教科书”式的一课。
 
2019年7月1日,号称“史上最严”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到如今已快两年了。

前段时间,环卫科技网工作人员借去上海参加“环博会”的机会,“悄咪咪”走访了上海的几个小区,发现有的地点虽然“条件简陋”,但是分类效果却丝毫不比具备“高大上”智能分类机的小区差。

▲ xx大厦的垃圾分类投放点

比如上图这个投放点,位于某大厦(商住两用)的停车场入口处,垃圾桶没有上锁,似乎是可以24小时投放的。

无人值守、没有智能设备、没有破袋设备、没有奖励、没有积分兑换……但是打开垃圾盖子你会看到,4大类垃圾分得清清楚楚!同一个地点连续监测2天,发现在不同的时间点垃圾都保持着高质量的分类。
 
如下图,目测“干垃圾”桶里就只有干垃圾,而“湿垃圾”桶也几乎全部是湿垃圾,说“几乎”是因为第二天出现了一个纸杯破坏了整体的和谐。但就这两天的观察来看,这个投放点的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无限接近100%,着实让人“心惊”!


▲ 第一天上午7点的干垃圾和湿垃圾


▲ 第二天上午8点的干垃圾和湿垃圾

上海居民现在垃圾分类都如此“自觉”了吗?还是说,他们已经完全养成了垃圾分类的习惯?上海群众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笔者认为这和完善的顶层设计、“铺天盖地”的强渗透宣传手段、强效执行监管手段等各方面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垃圾想要分类,最关键的问题是怎么分?这么一个“灵魂拷问”,折腾了18年。
 
2000年,我国拉开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序幕,上海是全国八个试点城市之一。此后,上海垃圾分类标准换了6个版本!2014年,《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出台,确定了“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才有了如今上海市民使用的标准。
 
标准虽然有了,但此前上海市和其他地区一样,大家还是停留在“喊口号”阶段,宣传力度不强。直到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先行,建章立制”,以“真罚,真干”的姿态全面铺开,垃圾分类的顶层设计才有了“立根之本”。
 
如今,再次研读此《条例》,依旧能体会到立法者当初的良苦用心。《条例》涉及到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过程,每一个环节基本都考虑到了,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良好的闭环。

首先,在确定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的前提下,将四分类标准明确告知给公众,甚至连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大家不好区分的垃圾都明确写入了立法。而关于垃圾分类标准如何查询,如何区分不同垃圾的类别等方面,宣传部门做得也十分到位。(后面有阐述)
 
 
其次,在谁来管理“垃圾分类”问题上,《条例》将各部门的职责划分进行了详细说明。如市绿化市容部门为生活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市房屋管理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垃圾分类责任人义务;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法行为等。


而在最重要的发动群众参与方面,《条例》特别列出了“第七章 社会参与”:要求各级组织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动员,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比如从幼儿园到学校都要加强垃圾分类教育,新闻媒体应做好持续宣传等。
 

此部分还规定,要建立健全以居民区、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
 
以上这些都为《条例》中各项细则的落地提供了强有力的“推手”!

第三,在垃圾分类实施细则上,《条例》也做好了各部分的规划。
 
◎ 垃圾分类配套设施部分: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 上海干垃圾运输车

据统计,到2020年7月,上海完成2.1万余个分类投放点规范化改造,道路废物箱设置数量优化调整至4.1万余个;累计配置湿垃圾车1537辆、干垃圾车3077辆、有害垃圾车99辆、可回收物回收车239辆;建成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1.5万余个、中转站201个、集散场10个。“十三五”规划确定的15座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项目全部开工,干垃圾焚烧和湿垃圾处置总能力达到24350吨/日。(数据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在湿垃圾处理方面,根据《上海市湿垃圾处理实施规划(2014~2020年)》,湿垃圾处理设施的设置采用就地、就近、集中三种类型。到2020年,要逐步完成集中处理设施改造、建设,形成大型集中处理和小型就地、就近处理相结合的格局。
 
其中,中心城区按照“东西南北”的方式布局四处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郊区县部分,崇明保留现有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奉贤、松江、金山分别新建一处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服务全区和相邻区;青浦、松江、嘉定利用现有综合处理厂改建为湿垃圾处理设施,主要服务本区和城区;其他区县根据自身情况新建处理设施。
 
▲  《上海市湿垃圾处理实施规划(2014~2020年)》截图
 
《条例》正式实施后,有数据显示,2019年上海全市湿垃圾日均分类量达到约7500吨,按照“集中为主,就地为辅”的原则,全市采用了240余台湿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和处理设施,有力保障了分类后湿垃圾的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数据来源:对上海市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70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19年,上海市还印发了《上海市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配置标准》,计划推进达到一定规模(日均产生湿垃圾10桶以上)新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配置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进一步提升全市湿垃圾源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
 
◎ 宣教部分:
绿化市容部门应当会同市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并向社会公布。通过提供多种形式的便捷查询服务,指导单位和个人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条例》发出后第二天,“上海发布”立刻上线了垃圾分类查询功能,手把手的教市民如何查询垃圾分类信息,此举受到了公众的一致赞扬!2019年7月24日,该“垃圾分类”查询功能根据群众实际需要全面升级,更加清晰便捷。

👇上下滑动,浏览上海发布的首版垃圾分类查询

类似上述垃圾分类查询平台还有不少,实施效果也很明显。据2020年7月数据统计,垃圾分类微信查询平台提供服务2946万余次,居民区分类达标率从《条例》施行前的15%提高到90%以上,单位分类达标率达到90%,大多数居民已养成自觉分类习惯。(数据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 分类收集、运输部分:
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或者预约收集、运输;对湿垃圾实行每日定时收集、运输;对干垃圾实行定期收集、运输。收垃圾单位如遇到混装的情况,可以拒收。
 
比如,为了更好的分类运输,到2020年5月,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便完成了辖区内148个垃圾箱房、90个大件垃圾堆放点及垃圾清运车辆的摸排工作,并与城市运管综合平台的地理信息系统地图进行坐标匹配,让每一座垃圾箱房都纳入了“垃圾分类”地图。只要在“地图”上点击其对应的坐标,即可查看所属小区、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信息,对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真正做到无死角监控。
 
另外,对垃圾分类的直接执行人——群众来说,除了不懂怎么分垃圾,另外一个最大的担心便是,如果物业或者环卫人员将分好类的垃圾混在一起运输或者处置,该怎么办呢?这不是让大家伙儿白忙活吗?

于是,在《条例》颁布的第三天,上海发布及时给公众提供了举报的途径。笔者觉得必须要给顶层设计者们点赞,这让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再无后顾之忧。

▲ 上海发布公众号截图

◎ 废品回收利用部分: 
市、区绿化市容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推进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中转站和集散场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本市可回收物收集、运输设施建设。鼓励采用“互联网+回收”、智能回收等方式,增强可回收物投放、交售的便捷性。对符合本市城市功能需要、符合相关产业发展导向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项目予以支持,并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

早在2019年6月,上海市可回收物就已经有了3类“互联网+垃圾回收”模式 :一种为电子绿色账户卡,可在线积分;一种是静安区试点的通过收编小区、商务楼的回收队伍进行线上下单上门回收;而另一种就是在黄浦区试点的通过一个袋子进行上门回收,用户可通过支付保追踪垃圾去向。(来源:劳动报,记者采访支付宝上海城市服务高级经理谭薇薇)

通过这些“互联网+垃圾回收”模式,即便是一只纸箱,回收时也要经过“用户—支付宝——技术平台——服务商——回收厂”这一系列流程。顾客付出“可回收物”后,可以获得现金,也可以兑换能量或者积分,用来做公益。而网上预约、上门“取件”、积分拿到“蚂蚁”上种树等设置,也更符合年轻人的消费习惯。
 
此外,通过两网融合的方式进行废品回收,不仅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还促进了垃圾分类中可回收物的增长。比如上海某回收企业承包26个社区,日均收废品可近1吨。

第四,在最重要的考核、处罚方面,《条例》规定:
◎ 生活垃圾管理综合考核结果应当纳入市、区人民政府对所属部门、下一级人民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
◎ 个人将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餐饮服务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未按照要求将生活垃圾运输至符合条件的转运场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未按照要求分类处置生活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许可证……

一旦涉及到“罚款”,恐怕人人的神经都会绷紧。人都是有“惰性”的,没人管,没人罚,谁会自觉去做呢?笔者认为上海在“真罚”这一点上就做的非常好,直接赋予了垃圾分类管理者和监管者“执法”的底气。
 
根据《条例》实施1周年数据统计,文化和旅游部门检查旅游住宿企业10786家,责令整改146家,行政处罚1家;市场监管部门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12.7万家,责令整改276家,行政处罚39家;城管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15.2万余次,教育劝阻59856起,责令整改38739起,行政处罚9585件,其中单位7472件、个人2113件。(数据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此外,在对垃圾分类的监管方面,通过融入高科技手段,不仅提高了效率,还能做到管理信息全程留痕,监督可及时追溯。

▲ 华阳街道“一网统管”指挥中心(图片来源:看看新闻/侵删)
 
如长宁区华阳街道和上海数据交易中心合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一网统管”体系,通过街道网格中心的大屏,辖区内98个小区,109个垃圾箱房的垃圾分类情况便可随时掌握。

以前,居民如果发现垃圾分类案件,上报到城管需要36小时,但现在手机端、PC端和大屏端打通后,从发现到立案只需要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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