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剧!2岁女童18楼坠亡,电梯监控拍到的这一幕让所有人既愤怒又心碎~
7月3日上午十一点钟左右,在湖南长沙瑞都华庭小区,一位奶奶到处在寻找2岁孙女的身影,不少业主得知情况后也帮忙寻找。在小区物业、居民的合力寻找之下,11点左右,大家竟然在楼道的2楼平台上发现了莉莉,此时,莉莉已经坠楼后昏迷不醒……
得知消息之后,
小区物业及居民积极帮忙到处寻找2岁女孩莉莉。
后来听到有人反映说听到了坠楼的声音,
大家才去天井寻找。
最终,
大家在4号栋2楼的天井找到了莉莉,
可此时她已经昏迷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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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赶紧把莉莉送往医院,
遗憾的是莉莉还是不幸身亡。
莉莉原本是被奶奶带着在小区玩耍,
可怎么会突然坠楼在二楼平台呢?
通过电梯监控,大家得知了整个过程。
点击观看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g0521sdf6yn&width=500&height=375&auto=0
当时,
莉莉和另外两个小孩,
一共三人走进了电梯。
电梯的按钮原本是在9楼,
一个大约5岁的小男孩跳了几下,
点亮了18楼的按钮。
到达9楼后,
三个小孩都出了电梯。
可是不久后,
5岁的小男孩又将莉莉抱回了电梯。
就这样,
两岁的莉莉被电梯带到了18楼,
走了出去,
不久后便发生了坠楼。
即使是女孩自己到了18楼,
如果没有下面这个隐患,
悲剧可能也不会发生。
在18楼的楼道口,
大家发现这个护栏和其他楼层的并不相同,
偏偏这一处的护栏没有玻璃挡板。
根据电梯监控以及这个护栏情况,
大家判断,
莉莉就是从18楼的这个护栏发生坠楼意外。
对此,物业的回应是:
事发之后,
小区居民陆续得知此事。
当天晚上,
大家在这里点了蜡烛,
自发为小女孩祈福。
此事一经发上网,网友们都炸了:
网友热评:
@我叫小一一:物业固然有责任,但小男孩呢?他就没错么?
@1of1_CZ:把小妹妹一个人扔电梯里的孩子真是坏透了
@一头大美驴阿:我很想听这个小男孩的家长怎么说,会不会说“孩子太小不懂事呢”? 真的想骂人了,小女孩敲打电梯门在里面跺脚的那几秒看的我好揪心!!
@W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都是你:别骂熊孩子了,关注关注熊家长吧!
@粒梨橙:为什么大家的重点都放在那个男孩身上,5岁的男孩你就指望他真的神马都懂吗,5岁的男孩你们就把他想那么坏,他也许好玩按了18楼,他把女孩抱进去并不一定知道会发生什么啊……大家怎么都不觉得那个家长有错吗?2岁的孩子就不跟着吗,我家5岁时都不敢让他一个人,意外随处有啊!
看到这样的悲剧,小编觉得很心痛,也很想说小孩子出去玩应该得有家长的照看,就这件事来说,物业方面也责任难逃,但网友们似乎对“熊孩子”特别注意和愤怒。
近几年,因为“熊孩子”的问题,出了不少事故,甚至一度在网上引起热议,那么孩子闯祸是否真的可以仅仅因为他“年纪小不懂事”就默默纵容呢?
“熊孩子”闯大祸,谁来负责?
日前公安部公布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的第二十一条取消了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限制性规定,将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年龄范围从之前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修改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
那么,14周岁以下的“熊孩子”犯错,应该谁来负责任呢?
根据法律规定,7岁以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上14岁以下在民法中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4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故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可以面议刑事处罚,但是家长应予以管教,必要时政府收容教养。
对于14岁以下孩子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其实也包括很多其他国家)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管制体制,这一点才是很多人感到痛心的原因吧。
犯罪是因为无知和自私,但是人并非一出生就残暴和冷血。目前法律认为,出于人道以及教化的目的,免除一定年龄以下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其他措施来进行人格矫正,是更好的选择。我个人也认为这是合理的。如果能教好“熊孩子”,让他重返社会,难道不比纳税人出钱关他一辈子更好么?
当然视频中小男孩的行为并不能称得上是违法犯罪,但是他间接调皮的行为是造成小女孩坠楼身亡的直接原因。莉莉的死亡我们无从挽回,只能通过这样的事件来告诫家长们:重视对孩子的教管,以防再酿后祸。
“熊孩子”破坏力大,对自己的行为没有预见能力,因此作为家长一定要对自己的孩子尽到看护责任,切勿让孩子在没有限度的玩耍中“闯祸”,害人害己。
END
责编:清茶
来源:19楼、益阳宝马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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