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打脸!谁说这些违章行为不再扣分?真相是……

江南晚报 2018-08-05


现在马路上的车越来越多

交规处罚越来越严

稍微不小心就会受到违章处罚




近日,小编在朋友圈看到一条帖子名为:

《苏B车主笑了!这些违章行为不再扣分!》

其中内容提到了交通管理部门

取消了下面这种违章的扣分

只需要缴纳罚款就可以了

↓↓↓

说起交通违法,最常见的莫过于违停了

特别是在停车位紧张、交通状况复杂的大城市



有时候真的很难找到停车的地方

有时候抱着试一试的心态

在某个地方停一下

回来便发现吃到了罚单,实在郁闷

如今一般违停已不再扣分

这还是比较人性化的

......


真的是这样吗?

真的只需要缴纳罚款就可以了吗?


小编咨询了交管部门以后

得到的结论是



简单说几个常见的

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

↓↓↓

饮酒驾驶,记12分,


高速公路上倒车,记12分,


违反信号灯指示,也就是俗称的闯红灯,记6分,


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记6分,


严管道路乱停车,记3分,


违反禁止标线,比如压双黄线,记3分,


违反禁令标志,比如闯单行线,记3分,


开车打手机,记2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记1分


……


还有哪些交通违法会被记分?



具体看这里

↓↓↓

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一次记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7、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9、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11、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13、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4、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一次记3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3、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5、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7、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9、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一次记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一次记1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违章处罚本是为了

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罚款扣分从来就不是目的


对此你们是怎么看的?

一起交流一下吧......



END


编辑:今玨

来源:无锡交警、网络

晚报君近期精选推荐(戳链接)


@所有人,快递新规今起实施!不送上楼可投诉!


视力表上为什么要用“E”?今天终于明白了


太湖隧道施工最新消息:最快5月中下旬开挖,深入湖底18米!

你点一个

小编工资涨5毛!

求点求鼓励!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