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无锡出台全省首个地级市共享单车实施意见!鼓励推行免押金
自2017年2月20日,
第一辆“共享单车”进入我市以来,
锡城“共享单车”发展迅猛,
据统计,最高峰时,
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有17家,
车辆总数近63万辆。
其中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近1.4万辆。
“共享单车”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
一些负面问题也随之而来
企业无序竞争、
车辆乱停乱放、
押金无法清退、
骑行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
迫切需要加以规范和引导。
兴源北路共享单车被扎成“麻花” 晚报记者蓝莓 摄
梁溪区共享单车“围城” 晚报记者还月亮 摄
2018年度市政府第三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就我市《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作介绍。
历经调研学习、政策研究、征求意见并不断修改完善,无锡市《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出炉。
据了解,我市是省内除了省会南京以外第一个出台有关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意见》的地级市,在全国地级市中也走在前列。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有
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定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并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要求。提出了8个方面的鼓励和规范发展政策。
01加快推进规划建设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科学编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力监测评估报告,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施总量控制。编制自行车停放区域设置技术导则,建立停放负面清单。
落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停放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制度,加强对本单位投放车辆的停放秩序管理。鼓励企业建电子围栏加强管理。
从经营企业、车辆标准和经营行为三个方面对企业规范运营提出要求。主要包括:经营企业应设置专门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每万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配备服务人员原则上不低于50名,并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车辆标准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并主动注册登记等。
通过媒体宣传,平台推送、志愿者活动等多种方式,引导用户增强诚信和文明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和社会公德。
05保障用户资金安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应建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与银行签订交易资金使用及偿付专项账户托管协议。
鼓励推行免押金方式。
运营企业采集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发生重大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经营服务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与企业运力规模等挂钩。
同时,加快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领域信用建设,加强对企业和用户失信行为的约束。
08加强监督执法管理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等现象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职责分工和保障机制。
一是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管理涉及部门较多,《实施意见》明确了要发挥城市客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以及各个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要求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加强监管。
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ND
记者:蔡佳
责编:蔚来
来源:江南晚报、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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