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无锡宣判!全国首例侦办的“套路贷”涉黑案,38人获刑!
扫黑除恶,无锡在行动!
今天下午
锡山法院举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对一批5件涉黑套路贷案宣判
此案是全国首例侦办
且由江苏省高院
江苏省检察院
江苏省公安厅
共同挂牌督办的案件
开庭前
大批法警严阵以待
待审的案犯“阵容”规模不小
多达38人
偌大庭审现场
待审案犯排了好几排
此刻他们嚣张气焰不再
可是他们落网前可凶巴巴呢
看看,他们都做了哪些恶!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2月,被告人方某、徐某某经合谋,在乾宏公司新设“零用贷部”,违法发放高息小额贷款;方某在安徽省颍上县十八里铺镇的老乡、朋友中招揽无业、闲散、刑满释放人员,成立专门负责讨债的“贷后部”,使用暴力、恐吓、滋扰等手段进行非法催讨来谋利。
期间,十八里铺的老乡方某阳、方某东、方某喜等人追随方某,成为组织的骨干成员。2016年2月至2017年年初,方某、徐某某先后成立海嘉、乾府、乾多多公司;方某阳、方某东、方某喜套用乾宏公司“零用贷”模式分别成立了乾友、乾富、万友公司,并陆续招募无业、闲散人员加入组织,涉案被告人达38人。该犯罪组织通过提供固定工资加提成的高额待遇,豢养专业的催讨人员,并配备汽车、喷漆灌、强力胶水、伸缩棍、高音喇叭等犯罪工具。
七家公司结成“乾”字头联盟,开展的“零用贷”业务实为“套路贷”犯罪活动,以“借款零门槛”、“快速放款”、“无抵押”、“低利率”为诱饵,诱骗借款人签下两倍于实际借款金额的“高条”以达到虚增债务的目的,诱骗被害人签下房屋租赁合同以及规定各种苛刻、无理违约事项的承诺书。
放款时,要求被害人持身份证、现金、借据进行拍照留存,现金在拍照后需归还公司,上述手续只签一份,留存于公司。被害人签署上述材料后,公司还以“中介费”、“保证金”、“上门审核费”等名目扣除借款金额30%,使得被害人实际借得金额远低于合同借款金额。被告人让被害人签署上述各类材料的目的在于做全手续、规避法律,为之后的非法催讨披上合法的外衣。
在被害人还款过程中,该组织还以“态度不好”、“还款超时”、“抵押车辆不见了”、“打电话不接”、“在其他公司违约”、“朋友的借款违约”等理由,单方认定被害人违约,在被害人已经陆续还款的情况下,强横认定以往还款金额全部清零,要求被害人重新还款,同时采取威胁、恐吓、贴身跟随、殴打、非法拘禁、强行入住、喷红漆、堵门锁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非法催收“虚增债务”,非法获利用于组织的继续发展壮大。
2016年2月至2017年8月间,该组织在无锡、江阴、宜兴等地持“高条”催讨非法债务过程中,实施非法拘禁犯罪11起;实施敲诈勒索犯罪12起,敲诈得款120余万元;实施寻衅滋事犯罪6起,被害人周某某被殴打致轻伤二级。
案犯手段恶劣
社会影响重大
省、市各司法部门
对此高度重视
该系列案件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共同挂牌督办的案件,同时也是全国首例侦办、江苏省首例判决的“套路贷”涉黑案件。今天案犯终于被审判
因自己的罪行得到应有惩罚
锡山法院于今天对该批5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判处被告人方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处被告人徐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十二年不等的刑罚。
法律亮剑
绝不容黑势力逞凶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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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记者:晓城
编辑:沛青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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