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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戴头盔?首批罚单开出!
从8月1日开始
无锡市行政区域内(含江阴、宜兴)
驾乘电动自行车
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交管部门将按照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今天上午
无锡交警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以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
作为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并开出了首批罚单
虽然前期已经广为宣传
不少骑电动车的市民戴了头盔
但还是有人“忘记戴了”
交警蜀黍不得不反复重申“要牢记哦”
今天被罚的小伙伴更要注意了
第一次是罚20元
第二次被罚可是罚50元了
速速广而告之、遵规守法吧
处罚不是目的
正确佩戴头盔关键时刻能保命
数据表明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
死亡率下降40%
无锡交警提示您
为了您的安全,出门记得戴头盔!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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