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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吗?满满“套路”的那种!

江南晚报 2022-09-23


网络婚介平台
到底是在为单身男女搭鹊桥
还是布设“甜蜜陷阱”?
七夕节到来前夕
本报联合梁溪区消保委
通过体验式调查等方式
对网络婚介平台进行调查。

消费纠纷
疑遭“洗脑式营销”欲退款
商家答应退款,却迟迟不兑现?

苏女士是一名“80后”,几年前,结束了一段不如意的婚姻。去年年底,她萌生了再婚的念头,可每天“两点一线”的固定生活轨迹,导致她交际圈较小,给找对象带来难度。
一天,苏女士在上网时,无意间看到网络婚介平台的广告信息,于是,在婚恋网站上注册会员,希望能在线找到如意郎君。
几天后,在世纪佳缘“红娘”的一再邀约下,苏女士来到其门店。了解苏女士的工作、收入等基本情况和择偶要求后,“红娘”建议苏女士成为该门店付费会员,并推荐了18888元的服务套餐。
苏女士
“她(红娘)前前后后跟我说了4小时,我感觉自己被洗脑了,当场就交了钱。”苏女士说,回到家后,她冷静下来,越想越后悔,在婚介服务合同签订3天后,向门店提出终止服务、退款。

起初,对方一再挽留。直至今年3月,见苏女士态度坚决,门店同意退款,但要按照合同约定扣除30%的违约金,同时,门店称,会员费由北京总部接收,因此,需要北京总部审批后才能退款,让苏女士等待45个工作日。苏女士表示接受。双方签订了《合同解除协议》。
然而,45个工作日后,对方迟迟未退款。苏女士在多次与对方沟通未果后,求助本报。
近日,本报联合梁溪区消保委介入调解后,该门店相关负责人解释称,由于总部前段时间受疫情影响暂停营业,复工后又一直没联系上苏女士,才导致退款延期。经沟通、协商,该门店为苏女士办理了退款。
数据分析
三大问题导致婚介服务纠纷
消费者缺少证据导致维权难

苏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
据了解,去年以来,梁溪区消保委共受理涉及婚介消费的纠纷累计138起。


通过分析发现,三个问题是导致此类消费纠纷的常见原因:

一、约定与实际不符
这种“不符”包括相亲对象职业、外貌等方面与红娘前期介绍的不同,也有多名消费者怀疑平台提供的相亲对象是“婚托”。

二、对服务结果不满
较为普遍的反映是,消费者支付数万元婚介服务费,在服务期内,因平台介绍的相亲对象在约会期间敷衍等原因,没找到合适的对象,商家依约终止服务。

三、冲动消费退款难
138名消费者中,有30多人和苏女士一样,自诉遭遇“红娘”长时间“洗脑式推销”,是在“红娘”诱导下冲动消费。尽管相亲对象还未见到,但合同已生效,要为签合同的行为“埋单”——一般为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记者调查
01线下服务需付费,标价万元起
那么,网络婚恋机构实际情况如何,是否存在上述消费者所说的诱导消费等问题。

连日来,记者以体验者的身份,对百合、世纪佳缘、珍爱、我主良缘、你的先生等婚恋网站或APP开展实地调查。
(向下滑动查看记者体验经历)

在利用虚构的信息(包括职业、年龄、收入)注册成为会员,未上传任何头像照片、身份证件等材料的前提下,在注册后的0.5~3天内,上述平台均有自称“红娘”(注:为便于区分,以下统称为“电话红娘”)的人员与记者联系。


尽管所属公司不同,但这些“电话红娘”的开场白如出一辙——先以记者“条件不错”或“优质用户”为由联系,确认有择偶意向后,称在其平台资源库中,为记者匹配到了合适的相亲对象,并介绍对方的身高、学历、工作等基本情况,邀约记者到门店详谈。电话沟通中,只字不提服务为收费项目。


到门店后,这几家平台的服务流程也大同小异。


“电话红娘”把记者安排在一间仅能摆放两桌一椅的密闭房间或卡座内,让记者填写身份信息、择偶要求的信息登记表后,转而交由另一位“红娘”(以下统称为“门店红娘”)服务。


接下来就是至少2小时的长时间“沟通”,内容主要是了解家庭及情感经历等背景情况、帮助分析单身原因、制造紧迫感或焦虑感(比如,再不找就没有市场,成为高龄产妇等)、宣传其平台有大量优质异性资源(如年薪两三百万的老总、海归人士、公务员等)、推销婚介服务套餐。在此期间,不再提及电话中所说的合适对象。



记者发现,在上述门店提供的服务手册中,婚介服务套餐分为多档,最低价格均在1万多元,最高价格则在10多万元至“100万元起”不等(私人订制项目)。服务项目包括建立档案、提供牵线服务、情感咨询等。


02部分商家合同中藏有“陷阱”
在服务项目中,单身人士最关心“牵线服务”包括服务时间、服务人数两项。

以标价2万多元的服务套餐为例:

该套餐包含4个月服务期、4名相亲对象。“门店红娘”解释,这两项基本上同时满足后服务结束。同时,被探访门店的“红娘”均口头承诺,即便是满了4个月、介绍4人后,仍未找到对象,平台在资源系统中如发现合适对象,仍会继续“牵线”。但记者发现,这一承诺并没有载入合同。

在梁溪区消保委此前受理的消费案例中,这也是消费者在合同期满后,与平台发生纠纷的原因之一,也正因为口头承诺未载入合同,导致消费者维权时缺乏有力证据。


不止如此,有的合同中还“暗藏”其他问题:

A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尽管受访门店的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在15~30%不等,但其中一家在“违约责任”中,除30%的违约金外,还提出扣除20%的服务费用和1500元的系统使用费。

这就意味着,消费者一旦在合同上签字,将会承担高出合同金额一半的违约成本。

B

此外,其中两家婚介门店的合同中明确,如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委提起诉讼或仲裁。而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乙方,并非无锡门店,而是公司的位于杭州或者深圳的总公司。

也就是说,消费者如需要通过法律诉讼维权,需要奔波至异地,这样一来,维权难度则再加一码。


03存在长时间、轮番“沟通”
在推销上,上述门店均存在长时间的“沟通”模式。尽管记者以有急事待办为由催促,但上述门店的“沟通”时间仍保持在2-3小时不等。除了一家门店“电话红娘”与“门店红娘”为同一人外,其他几家门店内,有“电话红娘”“门店红娘”、门店经理(或店长)等至少3人轮番前来与记者“沟通”。

经过长时间“沟通”,自然切入“正题”(推销婚介服务套餐)后“,门店红娘”会为记者推荐适合的套餐,当记者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时,其中3家“门店红娘”建议使用分期付款、先付定金、通过花呗等提前消费模式下单,有的“门店红娘”也会请来上级给予“特别关照”。如,在一家门店内,“门店红娘”见记者没有下单意向,请来“门店经理”,“门店经理”当场给予仅此一天的8800元“特批价”,并与“门店红娘”一起劝说记者当场下单,“莫失良机”。

就记者整体体验而言,服务过程中,没有“包介绍成功”“包结婚”等绝对性承诺,尽管有长时间、多人次的轮番“沟通”,但调查中未遇到强制性消费情况。

部门行动
设置不公平条款,已有门店被罚
涉价格违法问题,监管部门将介入调查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以及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消费者权利的其他规定。据执法人员介绍
目前,我市一家婚介机构,因在合同中设置不公平条款,被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某品牌婚介机构因在合同中排除消费者诉讼的权利,被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对于约定违约金后,又收取其他费用的情形,执法人员表示,只要店内或合同中对收费标准明码标价,消费者接受,是可以的。但从相关合同及收费标准中来看,该门店并未做到规范明码标价,后期这种扣费方式缺乏依据,涉嫌价格违法,该局将依法对门店展开进一步调查。

消费提示
针对婚介消费服务中存在的乱象,梁溪区消保委负责人提醒消费者:
01

如需购买此类服务,请提前做好“功课”,选择正规、信誉度高的门店。在消费中请保持理性,切勿因商家长时间的“温柔推销”或急于“脱单”而失去理智、冲动消费,为防止事后后悔,建议可以离开推销环境、经过审慎考虑后再作决定。

02

签订合同前,应向商家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并仔细查看合同中的服务内容、违约责任等条款内容,确认商家所有承诺落在书面合同中。

03

当对合同内容或服务存疑时,请停止消费,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当双方就服务事项发生争议时,请第一时间与商家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可向消费者组织或有关部门求助。


END



记者:刘娟
校对:王丹丹
责编:匡吉
编审:吴军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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