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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通知!调整!
近日
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通知
调整2022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一级伤残津贴月增289元
具体标准为: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89元,二级257元,三级240元,四级235元。 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6.13%增加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不高于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 各市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在原护理费基础上,每人每月增长4.58%。调增后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745元/月、2996元/月、2247元/月的调整至此标准。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经审批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以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从2022年7月1日起,参照本通知相关规定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点击查看全文:《关于调整2022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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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雨琪 校对:王丹丹 责编:寿晨 编审:吴军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晚报君近期精选推荐(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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