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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被“绑架”,需支付“赎金”……
事发:我的车牌被拆了
01
2021年9月24日晚上,张先生将车子停在金城高架旁一条小路上,等第二天去开车时发现车牌不见了,只剩雨刮器下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车牌”和一串数字:“我大概猜到什么意思了,就是让我加他微信,然后敲诈我的钱。”虽然明知结果,急着上班的张先生还是无奈加了对方,并经过讨价还价后支付了200元。随后,对方将藏匿车牌的地点告诉了张先生。
02
几天后的10月1日晚,王先生与友人外出夜钓时,遇到了与张先生一模一样的情况。王先生在转账期间还发生了一件令人无语的事情,由于对方账户受限,王先生发红包时需要对方实名认证,他也看到了对方认证的名字,属实是“实名敲诈”了。
车上留下的纸条。
作案:几天发生18起
被拆车牌的车辆。
有的车主急着上班、办事,或者嫌补办麻烦,就按要求给了钱。车牌藏匿点往往离车子不远,但都是在桥下、树林、围挡等隐蔽处,还会用塑料袋等遮挡,很不容易发现。
部分敲诈聊天记录。
陈述:从受害人变成加害者
2月14日下午 ,锡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令人意外的是,被告人刁某某自己也曾被这么敲诈过,属实是“自己淋过雨,就把别人伞拆了”。
几个月后,因房租等问题,刁某感到经济压力很大,于是想到了自己被敲诈的经历。便伙同徐某某,在锡山区、新吴区等地,专挑停在没有监控区域的车辆下手。通过这种方法,刁某某和徐某某成功敲诈4人700元,另有3人敲诈未遂。
判决结果:
虽然本案的涉案金额较小,但是刁某某和徐某某涉嫌多次敲诈勒索,最终法院认为两人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公安机关扣押的车牌发还相关被害人,由公安机关执行;扣押的作案工具扳手等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ND
记者:甄泽
校对:赖敏
责编:寿晨
编审:丁晴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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