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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微信办公算加班?不用翻评论,小编帮你问了……

江南晚报 2023-12-14



屏幕前的打工人,这个话题刷到没?

1.6亿的阅读量

这是捅了打工人的“窝”啊!

那么,下班后微信办公怎样算加班?

别急,小编都帮你问好了





案情回顾

李小美(化名)于2019年4月1日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至2022年3月31日,其中约定李小美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后因加班问题,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李小美提交《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微信聊天记录、钉钉打卡记录,称其经常在下班后或假期,使用社交软件与客户及员工沟通,公司应向其支付加班费。公司认为,李小美在休息日值班时,主要负责在客户群中回答客户偶尔提出的问题,并非加班。


一审时法院认为,李小美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因此不支持其主张休息日及延时加班费的请求。不过二审时,法院认为根据聊天记录及工作职责可知,李小美利用社交软件工作已经超出简单沟通范畴,应当认定构成加班,公司应支付加班费


江苏蠡湖律师事务所周航认为
这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
微信办公的不同认知而引发的争议




当前职场工作压力较大,且很多公司对加班定义不清晰:劳动者普遍认为下班后接收微信办公信息算作加班,因为这会占用他们的个人时间和休息时间。很多用人单位却认为下班后的微信办公并不等同于实际的工作时间,因此不应该算作加班。这也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是否应该得到加班费、加班是否应该得到补偿等问题。





同时有大多数劳动者担心过多的微信办公会干扰他们的休息时间,影响身心健康和家庭关系,而公司的经营者可能认为通过微信随时处理工作事务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那么,下班后微信办公
什么情况下算加班?



分析相似案例的判决,目前部分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针对‘下班后回微信’是否属于加班可以这样概括:下班后用微信处理工作,具有持续性、连贯性的可视为加班。


还不明白?

举个例子

↓↓↓↓↓↓


石某是某公司的员工,7月13日19点40分在家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石某的微信显示,在19点20分至19点50分左右的时间,石某在微信工作群一直回复与工作有关的内容。所以石某的家属以此为由认为石某行为属于加班,应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但当地人社部门对此予以否定。


当地法院经二审终审认定,石某行为应认定为加班,因为石某下班时间利用微信工作已经超出了简单沟通的范畴,并不属于临时性、偶发性的一般沟通,而是一种周期性、持续性的工作,应当认定构成加班。



好了,亲爱的打工人
下班后你还在社交软件上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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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记者:甄泽校对:缪敏责编:蔚来编审:祝建新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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