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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天津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天津日报 2023-04-08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反腐,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政治生态发生根本性变化,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提供了坚强保障。

大会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发扬历史主动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紧紧围绕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决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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