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醉”上加“罪”!宜都首例宣判
酒后驾车遇检逃跑
民警飞身拦酒驾紧抓引擎盖被拖行数百米!?过路出租司机“路见不平”仗义上前强行截停......一场酒驾闹剧的背后藏着怎样的 真相 ?
案
情
简
介
“醉”上加“罪”
宜都首例袭警罪宣判
法
院
审
理
汤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汤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已构成袭警罪。其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应予并罚。
根据汤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对汤某以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说法·
2020年1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进行修正,袭警罪单列成罪,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配合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切莫一时冲动悔终生!同时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推荐阅读
▶老住户有了“新”体验!宜都19个老旧小区完成整体改造▶宜都高温橙色预警!
▶宜都600万尾鱼苗放流长江!
欢迎转发点赞,转载务必标明来源
来源 | 宜都法院
编辑 | 刘传东
审核 | 章黎 陈昱池
监制 | 陈登良
喜欢这篇文章,点亮“在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