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声明

2016-10-09 广东教育

  2016年9月14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2016〕11号),在全省范围内对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民办代课教师)群体有关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工作。

  近日,我厅注意到在一些网站、QQ群、微信公众号和朋友圈等媒介上出现了类似“离岗民办代课教师国家终于有补偿了”等虚假不实信息,致使原民办代课教师群体及广大群众造成了误解,产生了不良影响。在此,我厅严正声明,开展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目的是指导各地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群体的数量、分布、年龄、工作年限和参加养老保险等基本情况做好摸底自查工作,诸如“补偿离岗民办代课教师”的信息不属实。我厅保留依据有关法律追究制造、传播上述不实信息的个人或组织相关责任的权利。同时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和有关机构,请通过广东省教育厅网站(www.gdedu.gov.cn)、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gdsjyt)了解有关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相关内容和具体要求,切勿轻信谣言,以免上当。原民办代课教师及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凡发现有趁机炒作、造谣惑众,或者借机进行诈骗的不法分子,应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

  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20)37627035,37626346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教育”是广东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微信,由广东省教育厅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运行维护,是政务微信中的人气王,最权威的教育政策发布,最新鲜的教育动态,校园风光,生活趣事,奇思妙想,尽在掌握……Join us!广东教育,同行有你~~



感谢您关注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

微信号:gdsjyt



如果您觉得不错,请记得点赞!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把它分享给朋友们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