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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有关,广东公办高校拟调学费标准听证方案公布(省发改委听证会通告2016年第13号)

2016-04-12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教育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召开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通告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通告2016年 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0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通告如下: 

  一、时间:2016年4月28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广东大厦三楼国际会议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9号)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整范围。我省范围内所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普通艺术院校及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除外。

  (二)调整对象。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2016年秋季入学的本、专科新生学费标准按照调整后的学费标准执行,现在校学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

  (三)拟定学费标准(见下表,单位:元/生·学年)。

学校类别

学科门类

现行学费

方案一

方案二

拟调学费

上调幅度

拟调学费

上调幅度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

文科类

4560

5320

16.7%

5720

25.4%

理工外语体育类

5160

6020

16.7%

6470

25.4%

医学类

5760

6720

16.7%

7220

25.3%

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

文科类

4180

4880

16.7%

5240

25.4%

理工外语体育类

4730

5520

16.7%

5930

25.4%

医学类

5280

6160

16.7%

6620

25.4%

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

文科类

3800

4430

16.6%

4770

25.5%

理工外语体育类

4300

5010

16.6%

5390

25.3%

医学类

4800

5600

16.7%

6020

25.4%

高职院校

文科类

4500

5250

16.7%

5640

25.3%

其他

5500

6410

16.6%

6890

25.4%

  (四)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学费标准。在具有博士授予权本科院校学费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10%。

  (五)交叉类学科专业学费标准。根据培养方案的不同,以最终授予的专业学位类别收取学费。

  (六)农学类专业学费标准。以理工类专业学费的80%收取。

  (七)改革收费管理方式。按照“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费不得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总额”的原则,将学年制收费改按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收取。进一步优化程序,具备条件的高校(或部分专业)按规定核算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的具体标准,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备案后,由学校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四、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查看) 

  五、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一)消费者参加人(13名)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

职业

联系方式

1

吴燕妮

南方医科大学

(低收入阶层人员)

学生

32777329@qq.com

2

钟  榜

广东工业大学

学生

Zhongbang17@foxmail.com

3

刘蜀楠

华南师范大学资产公司

行政人员

narcissuscherry@163.com

4

吴安强

韶关市浈江中学

教师

13826391099

5

陈月峰

广东海洋大学

教师

Yuefengch71@126.com

6

廖晨川

广东工业大学

学生

vifii@qq.com

7

吴德永

广东工业大学

学生

806378916@qq.com

8

莫倩明

华南农业大学

学生

374299773@qq.com

9

彭万碧

自由职业者

自由职业

missmaxlove@163.com

10

赖海嫦

韶关市工商局

公务员

13509861328

11

林连弟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教育工作者

736496643@qq.com

12

杨向东

嘉善佳吴金属有限公司

营销经理

13506835382

13

陈诗岚

广东海洋大学

会计

598265173@qq.com

  (二)经营者参加人(3名)

序号

 

单位职业

联系方式

1

李善民

中山大学教师

zsdxtzh@mail.sysu.edu.cn

2

宋献中

暨南大学教师

85220005

3

杜安国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10189256@qq.com

  (三)利益相关方参加人(1名)

序号

 

单位职业

联系方式

1

朱家勇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22305028

  (四)专家、学者参加人(3人)

序号

 

单位职业

联系方式

1

李  飏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现代化战略研究所社科研究人员

18620136036

2

舒  悦

佛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人员

fsjy9@163.com

3

王云龙

广东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13925022097

  (五)省人大代表参加人(2名)

序号

 

单位职业

联系方式

1

张佩佩

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人

278744965@qq.com

2

高海涛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1191450748@qq.com

  (六)省政协委员参加人(2名)

序号

 

单位职业

联系方式

1

邓静红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

83573180

2

龙建平

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公务员

long.jp@163.com

  (七)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4名)

序号

 

单位职业

联系方式

1

王斌伟

省教育厅公务员

37627800@126.com

2

陈万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务员

83395127

3

龚  承

省消费者委员会国家公职人员

85592315

4

莫宝光

 广东省教育学会研究人员

  gdjyxh@126.com

  (八)听证人(3名)

序号

 

单位职业(职务)

1

吴维保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2

冯宝璇

广东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3

石庆华

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特此通告。 

  附:2012-2014年度广东省公办高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结论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4月12日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查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召开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通告》及附件《2012-2014年度广东省公办高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结论》。 



(来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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