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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高管“养父”当事女孩发声:无论他如何辩解,性侵是事实
鲍毓明和小芳的相识,按照小芳的母亲虹丽(化名)称,孩子从小磕磕碰碰一直不顺,“听人说要认个养父养母能冲冲这个灾气,也是因为迷信”。
虹丽说,起初她在网上看到网友转发的关于收养女宝宝的帖子,她通过QQ跟一网站的一名中间人取得联系。2015年9月,通过中间人,她和鲍毓明约定见面,谈妥将女儿小芳“送养”给鲍毓明,鲍毓明以“养父”的身份带走了小芳。
鲍毓明的书面回复与小芳母亲的说法并不一致。鲍毓明称,2015年9月,小芳的母亲看到了他发布的收养孩子(男女不限)的帖子,便加了他的QQ。此后,鲍毓明通过QQ与孩子的母亲沟通收养事宜。
“说她有个孩子挺好,就是大点了,问我愿不愿意收养。我问多大,她说(虚岁)14岁多了。我说哪有收养这么大孩子的,她说孩子特可怜,家里人都对她不好,还失学了,希望我能帮帮她,让我先见见再说。”鲍毓明称,他是在2015年10月在南京第一次见到小芳母女俩。那时,小芳的身高已接近1米7。“我和她妈说觉得这么大了不好相处,她妈说那你就有空带她出去玩或是到你家看看,试试能不能相处。她自己也说一看我就面熟,像失散多年的亲人。我就带小芳出去了两三次,她很开心,也诉苦说自己从小被遗弃,亲情是最大的遗憾,每次和我分手都哭着说‘叔叔我不想让你走’,那时我真的很感动,也觉得应该帮帮她。”
不过,鲍毓明并不符合收养条件。
《收养法》第四条规定,在三种情况下,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被收养,即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法》还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此外,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而鲍毓明与小芳的年龄差为29岁。
但尽管这样,小芳还是被送到了时年43岁、单身的鲍毓明身边。
小芳的遭遇被媒体报道后,有不少网友质疑小芳的母亲未尽到监护义务,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鲍毓明的书面回应中,他将其与小芳的关系定义为“未来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