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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姨”案主犯张维平,二审维持死刑
2021年12月29日,被拐儿童申聪(化名)的父亲申军良告诉澎湃新闻,广东高院的法官来到山东,将二审判决书送达给他。
此案由广州中院于2018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5年期间,被告人张维平通过刻意搭讪结识被拐卖儿童的家人,趁其不备抱走小孩,并贩卖牟利,累计作案八宗;此外,被告人周容平提议,与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密谋策划,闯进出租房内,将被害人母亲捆绑,强行抱走申聪后交给张维平贩卖。
一审判决书显示,张维平拐卖9名儿童的作案地点,有4次是在广州增城区,1次在广州黄埔区,另有4次在惠州市博罗县。被拐的9名男童,当时最小的1岁,最大的3岁,其中8人被卖往河源市紫金县。
据张维平交待,他拐卖的9名男童,都是通过“梅姨”找到买家。目前“梅姨”身份尚未查明。
一审期间,申聪的父亲申军良夫妇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各被告人赔偿损失,广州中院当时认为损失情况无法查明,驳回其诉求。
广州中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三千元。
一审宣判后,申军良夫妇和5名被告人均提出了上诉。
在案件审理期间,2020年1月,申聪被警方找到。此外,被拐9名儿童中的另外5人,也被警方陆续寻回。
2021年12月10日,广东高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
判决书显示,广东高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对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等5人的定罪量刑;撤销广州中院关于驳回申军良夫妇诉求的判决,判决张维平、周容平等5名原审被告人连带赔偿申军良夫妇物质损失 3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