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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哀牢山楚雄州辖区:严禁擅自进入

澎湃新闻
2024-10-30
澎湃特约评论员 熊志
“哀牢山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微信公号

10月6日,哀牢山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发布《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访客须知》。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访客管理,保护辖区环境资源安全,维护生物多样性,严防森林火灾,保障访客安全,根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告知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保护区内原住居民和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除外。

二、禁止任何人进入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批准。

禁止在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的目的,需要进入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批准。从事科研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其科研成果的副本提交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

需进入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应当事先向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提出申请和活动方案,经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后,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并服从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的管理。

三、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未开展参观、旅游活动项目,严禁擅自进入保护区开展各种徒步、健行、拓展运动、登山、探险、穿越、露营等活动。

四、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原住居民和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自然保护区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接受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的管理。违反规定者,按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一)禁止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

(二)禁止在保护区野外吸烟、生火、烧烤、野餐等。

(三)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排污排废、乱扔和倾倒垃圾。

(四)禁止携带外来生物、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物品进入自然保护区。

(五)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安放纪念标志,未经批准同意,禁止安装其他设施设备。

(六)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访客应爱护自然保护区内的野生动植物,不得采挖野生植物、采花摘果和擅自采集各种野生动植物标本,不得投喂野生动物。访客以任何方式骚扰、惊吓野生动物、蓄意伤害野生动植物或者其他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五、外国人进入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的,接待单位应当报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外国人,应当遵守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在自然保护区内从事采集标本等活动。

六、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访客应确保自身安全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积极开展自救,同时就近向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属地党委政府、公安机关求助,但访客应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财产损失、救援产生的费用、甚至人身伤亡的后果。

此外,哀牢山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还发布了《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市管护分局关于禁止进入自然保护区开展各类未经批准的人为活动的告知书》。

自然保护区是国家划定的特定区域,目的是在人类活动范围几乎已经无所不及的现状下,给野生动植物保留一些必要的地域,依靠这样的保护性区域,为生态环境的整体稳定发挥重要作用。保护区是野生动植物最后的庇护所,也是包括人类在内的地球生态系统最重要的“压舱石”。

近年来,随着保护区周边交通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人违反法律法规未经批准进入保护区开展各种人为活动,对野生动植物造成气味、声音、靠近、光线、生境、疫源疫病等干扰,甚至出现违规用火造成火灾隐患、随意丢弃垃圾、挖取腐殖质土、挖走珍稀植物、直接捕杀野生动物等严重破坏保护区环境资源的行为。虽然每个人或许产生的干扰很少,但许多人累积造成的干扰强度将是巨大的,甚至远远超过生态环境承载力和野生动物耐受力。支持自然保护,最好的行为就是不随意进入保护区让动植物们自然生长,不受干扰。为进一步加强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市片区生态保护工作,减少人为活动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如下:

一、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市片区位于西舍路镇辖区内,总面积4656公顷,全部为国有林。禁止进入自然保护区楚雄市片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采摘、野外用火等对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有影响和损害的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开展科学考察、登山探险、穿越、游憩、拍摄等对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构成干扰的人为活动。

二、对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开展科学考察、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登山探险、穿越等活动的团体、组织或个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团体、组织或个人承担;自然保护区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的团体、组织或个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移动或者破坏自然保护区界标的;

(二)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九条:妨碍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澎湃评论

“安全至上”要切记


这个国庆假期,以神秘莫测、地势凶险著称的哀牢山走红,一天之内占据了多个微博热搜,也成为了热门旅游地,甚至“惊动”了应急管理部。10月6日,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发文提示,哀牢山“存在不可预知危险”,呼吁游客不要贸然前往,这样的安全提醒无疑很有必要。(此前报道:“禁区”国庆堵车?哀牢山发布安全警示


事情的起因是,一名视频博主独自进入哀牢山收集材料的视频在网络走红,镜头下的哀牢山云雾缭绕、水面静谧,仿佛一片未被触及的原始森林,其神秘与震撼令人叹为观止。不少“好奇心满满”的游客纷纷选择在这个假期来到哀牢山地区,想亲眼目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结果由于太多人涌入哀牢山,原本人烟稀少的“禁区”变成了人满为患的“景区”。


但实际上,有着“云南虫谷”之称的哀牢山,不是一座山,而是一片山,范围很大。除了部分区域被开发成风景区,还有很多未开发的原始森林区域。这些地方气候变化多端,地形条件复杂,缺乏通讯信号,救援困难,如果游客贸然进入,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10月5日,@云南哀牢山仙境发布安全提示,提醒游客不要深入未开发区域。此前该官方账号发布的视频显示,假期前几天,哀牢山已开发的风景区已经人满为患,严重堵车,继续跟风前往,可能会超过景区的游客承载量,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也会降低游客的旅游体验。


当然,最让人担心的还是游客安全问题。这或许也是此次应急管理部和当地紧急发文提醒的主要原因。


@云南哀牢山仙境 图


相较于传统的景区,哀牢山的走红,在于其未经开发区域的神秘感,在社交平台经种草传播后,激起了很多游客对未知世界的好奇心和探索欲。其实,这种打卡、种草模式,也是近些年很多“小众”“野生”景区的重要走红路径,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而且哀牢山很多地方本身属于自然保护区,是不允许随便进入的。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曾有四名地质调查人员在哀牢山失踪遇难。这一悲剧至今仍历历在目,它深刻揭示了自然环境的严酷无情,警示我们在探索未知世界时必须心怀敬畏,安全至上。


@云南哀牢山仙境 图


对于广大游客而言,要秉持对大自然的敬畏之心,遵守当地规定,尊重自然环境,增强安全意识,避免盲目跟风前往,不可贸然深入自然保护区和未开发区域。


对于当地政府来说,面对互联网带来的“泼天流量”,更应理性看待和应对,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引导,针对自然保护区和未开发区域,尤其要加强巡逻和监督,防止游客擅闯“禁区”;另一方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通过适度开发,提升旅游接待能力,丰富旅游产品种类,满足游客对当地美景的探索热情。


另外,社交平台也肩负着不可推卸的内容审核和安全风险提醒义务。对于一些不属于正规景区景点的信息内容,应加大甄别审核力度,对于明显存在安全风险的信息更应该强化监管,应当将游客人身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杜绝“流量至上”冲动。


@云南哀牢山仙境 图


眼下假期已接近尾声,但人们还在尽情释放休闲玩乐的热情。我们乐见每一处景区景点的爆火出圈,让人们可以一睹大自然的神奇壮丽。但还是那句话,探秘不等于冒险,无论身在何处,安全始终第一。每个人都要做到对自己负责,多一些理性克制,少一些盲目跟风。地方文旅部门要做好景区宣传引导和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安心舒心的旅行体验。



本期编辑 邹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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