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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有些什么明确规定?

2016-11-16 张家界本地网

  红网张家界分站11月13日讯(通讯员 张彦洁)为进一步巩固市容市貌和旅游秩序“七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果,切实加强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张家界市将开展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畅安行动”。对张家界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有些什么明确规定呢?11月13日,笔者就此进行了了解。


  问: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是如何规定的?

  答: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办理合法牌证,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信号,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城市道路严禁车辆乱停、乱行、乱鸣、闯灯越线、逆向行驶、违法掉头、违法变道、争道抢行,驾驶和乘坐两轮摩托车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吸食、注射管制麻醉药品驾驶车辆,严禁违法改装改型车辆,严禁不按规定装载沿街撒落建筑材料和渣土,严禁非法载客营运。


  问:中心城区是否有限行规定?

  答:澧水河北岸老城区7:00至20:00禁止大型货运车、正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拖拉机通行;线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摩托车应在道路最右侧机动车道靠边行驶。


  问:对公共汽车和出租车停靠有什么规定?

  答:公共汽车必须按照规定站台、站点靠边停靠上下乘客,并按指定线路行驶;出租车即停即走,严禁逆向揽客,禁止在路口50米范围内停靠上下乘客。


  问:对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有什么规定?

  答: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通行;行人应在人行道、人行横道或地下通道通行,不得穿越绿化带、翻越隔离设施,不得逆向招呼出租车,不得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通行。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必须遵守交通信号。


  问:人行道上能否停放车辆?

  答:人行道上严禁停放车辆。


  问:对停车场的管理有什么规定?

  答:严格贯彻实施《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65号)。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和建设,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依法配建停车设施,已改作他用的必须恢复停车功能,同时利用背街小巷、现有土地或空间资源扩展停车设施。市中心城区室内和露天停车场所、临街单位院落实行有偿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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