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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征集第二批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单位

11月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发布《关于征集第二批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单位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征集第二批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单位的通知

新广出办函〔2017〕261号


各有关出版单位:


2015年3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启动“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工作”,确定了首批28家出版单位作为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单位,批复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负责筹建“知识资源服务中心”,并具体组织试点工作。目前,“知识资源服务中心”筹建工作进展顺利,国家知识服务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首批试点单位在专业领域知识体系建设、知识服务标准研制、知识资源加工、知识生产工具研发、知识服务平台建设、知识服务模式探索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推进国家知识服务平台与知识资源服务中心建设,有效聚集专业领域内容资源,夯实国家知识服务体系建设基础,总局决定进一步开展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工作,并征集第二批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版单位(含获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单位)。


2.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转型升级的推动工作,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的,将优先考虑。


3.申报单位在数字出版领域多次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将优先考虑。


4.申报单位在知识服务领域有比较成熟产品的,将优先考虑。


(二)资产与经营状况


5.申报单位须全面完成转企,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项企业管理制度健全。


6.申报单位须资产状况良好,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保持持续盈利,净资产状况良好。


(三)出版资源状况


7.申报单位应具备一定规模的内容资源储备,如已有专业领域知识资源词条不少于20万条;专业知识资源达PB 级以上优先考虑。


8.申报单位应在申请的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有在专业领域学术造诣较深的专业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专业知识服务梯队,内容资源在行业中具有明显领先优势并具有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四)规划与机构


9.申报单位应已制定较为健全、详细的数字出版规划及制度,并已有效实施。


10.申报单位应有较为健全的转型升级工作机构,设有数字出版(信息化)专门机构,配备数字出版(信息化)专职人员,并已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数字出版业务。


11.申报单位应重视标准化工作,并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


(五)人才队伍


12.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数字出版业务的专业编辑、产品、技术、营销等多方面的人力资源,具有开展全流程的数字出版经验积累。编辑人员50%以上应能够熟练使用信息化软件和数字出版平台处理稿件。


13.申报单位应具备对内容资源进行标引、加工及审校的能力和条件。对语义分析及建模技术、规模化资源与组织技术、云计算技术、数据挖掘和知识管理、知识组织、管理与呈现、基于大数据全样本的用户行为分析等新技术具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和应用能力。


14.申报单位在申请的相关专业领域应具备国内领先、全面、权威的专家资源,并具有维护专家资源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要求


15.已入选第一批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单位的28家单位本次无须再次申报。本次试点单位征集不得以集团名义申报。


16.申报单位应承诺,能够按照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工作要求,与负责具体组织试点工作的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建立通畅的对接机制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申报、认定和结果公布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单位申报书》,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


2.资格初审。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将依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初审后报总局数字出版司。


3.择优确定。总局数字出版司将组建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单位。


4.结果公布。新入选的试点单位将统一纳入“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单位名录”,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专栏”予以公布。


三、对试点单位的支持


1.在相关项目申报中,优先推荐试点单位的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对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的典型案例在行业内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3.对各试点单位开展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平台建设成果产业化应用、关键核心技术应用、技术创新及标准研制等工作优先给予必要的政策或经费支持。


4.优先推荐试点单位参与“新闻出版大数据应用工程”建设工作。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专业数字内容资源知识服务模式试点单位申报书》,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应打印装订10份)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报送总局数字出版司和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

联系人:张晓芳,8313 8326

康宝中,8313 8707

电子邮箱:shuzihua2014@sina.com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

联系人:王  烨,83069481?,15210306629

李晓京,83067061,18612856821

电子邮箱: lixiaojing@bqpmo.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中国文化大厦1104室(邮编100055)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7年11月2日


( 责任编辑: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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