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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网2018”专项行动启动 剑指网络转载、短视频、网络直播、有声读物等领域

赖名芳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2020-09-01

■对网络转载、短视频、动漫等重点领域开展版权专项整治


■规范网络直播、知识分享、有声读物等平台版权传播秩序


7月16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据了解,“剑网2018”将以网络侵权多发领域为重点目标,以查办案件为重要抓手,自7月上旬开始,利用4个多月的时间开展三项重点整治:一是开展网络转载版权专项整治。针对目前网络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自媒体”侵权现象,将重点打击未经许可转载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和未经许可摘编整合、歪曲篡改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坚决整治自媒体通过“洗稿”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着力规范搜索引擎、浏览器、应用商店、微博、微信等涉及的网络转载行为。


二是开展短视频版权专项整治。针对当前短视频领域存在的未经授权复制、表演、网络传播他人影视、音乐、摄影、文字等作品,以合理使用为名对他人作品删减改编并通过网络传播,短视频平台以用户上传为名、滥用“避风港”规则对他人作品进行侵权传播等版权问题,专项行动将把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等热点短视频应用程序纳入重点监管,一方面重点打击短视频领域的各类侵权行为,另一方面引导短视频平台企业规范版权授权和传播规则,构建良性发展的商业模式。


三是开展重点领域版权专项整治。具体包括3个重点领域:第一,动漫领域版权集中治理。在专项行动中将重点打击通过网站、应用程序、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视频字幕组等非法传播盗版动漫作品的行为,以及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动漫形象制作传播游戏、玩具、文具、服装等动漫衍生品的侵权行为。第二,网络直播、知识分享、有声读物平台版权集中治理。针对这些平台存在的未经授权大量使用音乐、文字、口述作品版权问题,专项行动将从规范新型商业模式健康发展的角度,着力整治相关平台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第三,巩固“剑网”行动治理成果。将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影视、网络音乐、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商店、网络云存储空间等领域的版权监管,突出打击通过网络销售教材教辅、少儿出版物、音乐和影视移动存储介质以及使用聚合链接、设置境外服务器等手段的侵权行为。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说,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将集中力量、快速查办各类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各互联网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企业举报受理和快速处理机制。专项行动鼓励社会各界向版权执法部门投诉举报,对经核实线索查处案件的举报人将予以奖励。同时,将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坚决曝光不履行主体责任的互联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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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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