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快看!十堰城区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违者……

十堰政府网 十堰发布 2018-06-30



当你只顾着撸串时

回头看看

这跟仙境一样的露天烧烤摊

就是我们所说的乐趣吗?


露天烧烤对空气质量究竟

有多大危害

看看下面的图你就知道了!

这简直就是“狼烟四起”啊!


6月5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城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公告》,为解决露天烧烤污染空气、破坏市容环境秩序、影响百姓生活等问题,切实提升城区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决定在十堰城区范围内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公告自6月5日起施行。


禁止露天烧烤区域

十堰市城区五堰街办二堰街办武当街办东城开发区汉江街办花果街办红卫街办车城街办西城开发区白浪街办管辖范围内(除已规范设置的夜市疏导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


郧阳区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禁止露天烧烤的区域和事项


夜市疏导区

夜市疏导区由各辖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自行确定地点,夜市疏导区不能设在学校、医院等人口聚集区附近及公共绿地内



各辖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同公安、消防、工商、环保、食药监、城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引导烧烤夜市经营户入店守法经营。店内烧烤经营业户应当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


违反公告处罚


违反公告规定从事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涉及占道经营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据《湖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4条、第42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占道行为,处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在城区非禁止区域从事露天烧烤活动的由属地镇(乡)人民政府加强规划管理和引导。

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方式

广大市民可通过市长公开电话12345城管热线12319环保热线12369公众媒体等渠道举报违法烧烤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当空气质量发生预警二级(橙色)及以上污染时,我市城区全域停止露天烧烤。


在这里小编想说

烧烤,我所欲也

蓝天,亦我所欲也

通过治理

使二者可以兼得

幸乎美哉!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公告》。

发布君特选这一次,可能要和你说再见了,十堰的露天烧烤!
十堰房产“限贷令”来了!今起,这类十堰人买房不能公积金贷款了
看这里!2018年省考公务员调剂预告出炉!



来源 | 十堰政府网

见习编辑 | 陆筱佳  终审 | 邓华

支持我们请点赞或使用留言功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