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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人看过来,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上不封顶!

十堰发布 2018-07-16


6月27日从省公安厅获悉,为深入推进全省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省公安厅制定出台《湖北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提供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1

六类情形犯罪线索


《办法》规定,对提供六类情形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群众,将给予200元至50000元奖励:

公安机关根据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

打掉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

破获走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气枪、仿制枪、改制枪及各类子弹的;

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的;

查禁、取缔非法制贩仿真枪、弩等管制物品窝点的;

收缴易制爆化学品的。


同时,对经群众举报查获特别重大涉枪涉爆案件的,公安机关的奖励金额将不受上限限制。


2

涉枪涉爆举报方式


省公安厅涉枪涉爆举报电话为027-67122636,群众也可以拨打110或者到当地公安机关及派出所,反映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认真受理,严格登记制度,及时开展核查,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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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北日报

编辑 | 孟楠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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