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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这个地方重拳治理不孝行为!拒不履行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十堰发布 2018-08-14



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重拳出击治理不孝行为

近日,茅箭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茅箭公安分局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赡养义务人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并积极履行相关赡养义务的通告》,重拳出击治理不孝行为。


在脱贫攻坚大走访活动中

该区工作人员发现部分农村家庭

存在子女居住于宽敞明亮的安全住房

而让自己的父母长期居住在

黑、脏、乱、差等条件简陋的危旧房



子女有赡养能力但不给付赡养费

导致父母生活十分困难

子女不但不赡养父母

反而虐待甚至抛弃父母等现象

这些都属于未尽赡养义务

歧视、虐待、遗弃被赡养人的违法行为


面对这些不孝行为

茅箭区委政法委牵头

会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区司法局、茅箭公安分局

联手向“不孝者”说不!


让不孝行为承担后果


《通告》明确要求:


  • 对发现赡养义务人有安全住房,但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旧房的,敦促赡养义务人立即主动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生活,并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处理好家庭成员关系,确保老人住得安稳、生活舒心;


  • 对有赡养能力但拒不给付赡养费、虐待或遗弃被赡养人的,要立即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否则,将视情节对赡养义务人进行相应处罚,同时责令其履行赡养义务。


  • 对拒不履行的,由司法部门指定法律援助机构依法起诉追究赡养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 对赡养人与被赡养人恶意串通,以让被赡养人居住危房和不符合政策的房屋为手段骗取、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依法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障老年人权益

要使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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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十堰日报

见习编辑 | 陆筱佳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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