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民用天然气要涨价吗?最新通知,我省天然气10个月内不涨价
7月30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
按照国家发改委理顺
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相关政策
决定将我省居民和非居民
用气基准门站价格统一调整为
每立方米1.84元
目前,我省居民用气门站价格
一般在每立方米1.6元左右
这是要涨价?
看清楚哦
这调整的是用气基准门站价格
天然气基准门站价
指省内天然气公司拿到的批发价
所以调的是批发价
调的是批发价
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基准门站价格、短途管输费、城市配气价格3个环节组成。
什么是基准门站价格?
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指省内天然气公司拿到的批发价。
天然气销售价格=基准门站价格+短途管输费+城市配气价格
由于各地管线输气成本不一,我省各市州的居民和非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也不同。
并轨:下调与上调
今年6月10日,我省已将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含车用天然气)每立方米下降0.02元,由每立方米1.86元调整为每立方米1.84元。此次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后,意味着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会一定程度上调,因为此前我省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一般在每立方米1.6元左右。
为什么并轨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主要侧重于非居民用气,居民用气价格改革相对滞后,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价格水平普遍低于非居民用气。
切莫抢气,暂时不调
根据通知,各地可在2019年6月10日以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调整具体门站价格,实现居民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而省物价局表示,各地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最大调整幅度不得超过当地基准门站价格上调幅度。即,若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元,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上调不得超过0.2元。
另外,为确保今冬明春天然气销售旺季市场价格平稳,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3月20日期间,我省将不出台调价方案。
省物价局强调
在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未重新核定的地方,一律不得调整销售价格。
在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前,燃气企业不得擅自停气或临时增加限购措施,特别是去年冬季出台限购措施的城市,不得在原有措施基础上加码。
凡是违反规定,或者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者变相提高价格以及串通涨价的,相关部门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正常秩序。
省物价局表示,
目前,我省居民阶梯气价第一二三档分别为“1︰1.1︰1.4”,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各地可参照国家标准,调整为“1︰1.2︰1.5”,适当控制一档气价调整幅度,市县政府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补贴,尽量减少对居民基本生活的影响。
来源 | 湖北日报
见习编辑 | 陆筱佳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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