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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今后在十堰申报职称,这几项材料不用再提交啦!
每年职称评审
你总会为准备资料忙得焦头烂额
好消息来了
8月6日
湖北省职改办下发通知
对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部分申报材料进行了精简
今后在湖北申报职称评审,申报个人可不提交《单位公示证明》和《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成绩通知单)原件。
《通知》明确,申报个人可不提交《单位公示证明》,此环节是推荐单位必须程序,推荐(用人)单位按照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并公示,凡推荐(用人)单位未按要求公示的,出现问题实行倒查追责。
《通知》明确,申报个人可不提交《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成绩通知单)原件。2016年及以后全省职称系统已建立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人员数据库,从2018年起可实现合格成绩系统自动比对。全省职称系统仍保留“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成绩通知单)上传端口,个人在网上可选择性提交。
《通知》还要求
各评委会办公室要在本专业
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上
明确精简材料和要求
特别要强调推荐(用人)单位的审查推荐责任
“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
减少提交各类证明材料
申报职称将越来越方便啦
来源 | 湖北省人社厅
编辑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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