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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去四方山的速看!南门停车场收费标准公布,还有...

十堰发布 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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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我市有关部门在官网公布

几个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01

关于四方山南门停车场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一、中、小型车辆1小时内收费2元,大型车辆1小时内收费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二、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放服务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应当免收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新能源车辆减半收取停放服务费。


三、停车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按照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收费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监督。


四、此收费标准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说明:小型车为载客7座(含)以下的小型车辆;中型车为载重2吨(含)以下或载客19座(含)以下的各种机动车;大型车为载重2吨(含)以上或载客19座(含)以上的各种机动车。



02

关于废止中岳路立交桥下停车场

收费标准的批复

因十堰城投传媒有限公司已全面关闭了中岳路立交桥下停车场,市有关部门《关于中岳路立交桥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予以废止,十堰城投传媒有限公司要及时做好停止社会化车辆停放收费服务工作。


03


 关于汉江师范学院校内停车场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一、中、小型车辆1小时内收费3元,大型车辆1小时内收费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连续停车24小时,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3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二、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应当免收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新能源车辆减半收取停放服务费。到学校办理公事的外来车辆,凭当日相关证明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三、停车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按照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收费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监督。 


四、此收费标准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说明:小型车为载客7座(含)以下的小型车辆;中型车为载重2吨(含)以下或载客19座(含)以下的各种机动车;大型车为载重2吨(含)以上或载客19座(含)以上的各种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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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十堰政府网

编辑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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