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快递还要另收费?十堰监管部门出手了!举报电话戳这里→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快递包裹涵盖千家万户
近几年来
十堰各乡镇快递公司网点日益剧增
随之而来的是
各种违规收费
(资料配图)
为有效遏制乡镇快递服务违规收费行为
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湖北省邮政管理局
《关于开展乡镇快递网点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等相关文件精神
十堰市邮政管理局
决定从5月1日起至6月30日
在全市开展
乡镇快递网点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对象
各县(市、区)乡镇快递网点
专项整治内容
1
乡镇快递网点(含分支机构、末端网点)是否在投递快件时以延伸服务、超区域服务等名义的乱收费行为。
乡镇快递网点是否存在其他搭车收费、变相巧立名目收费行为。
监督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以下方式向十堰市邮政管理局反映有关问题,提供有关线索。监督举报电话:0719-8312305(工作时间)。
反映问题线索请协助提供涉事网点名称、涉事快件单号、收取费用名目及数额、收取费用单据等材料,以便更及时有效处置。
除此之外
十堰市邮政管理局
定于5月15日至6月30日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无证经营快递业务专项治理活动
治理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证经营快递业务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治理范围公告如下:
(一)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快递业务经营的违法行为;
(二)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快递企业设立、合并、分立分公司、营业部(含网点、承包区、乡镇代办点等各种组织形式)等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向市邮政管理局办理分支机构或末端网点备案手续的违法行为;
(三)快递企业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效期届满,未按规定依法重新办理延续换领手续,继续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四)快递企业超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经营快递业务的违法行为;
(五)快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含末端网点)机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以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未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的违法行为。
凡从事快递业务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自公告之日起,仍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快递业务的分支机构名录》、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应办理变更手续而未办理变更的,必须在2019年5月10日前到十堰市邮政管理局办理相关许可及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的,经查证属实一律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及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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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十堰政府网
编辑 | 孟楠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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