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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改革!十堰人的这些支出,中央最高分担百分之百!

十堰发布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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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十堰人

中央这份关于教育支出的改革方案

值得一看



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方案》将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其他教育三个方面,明确要以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等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适度加强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地方政府分级负责机制。


你需要了解的这些专业名词

财政事权:指一级政府应当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和任务。

支出责任:指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一句话解释此文件


中央与地方财政在教育领域的

支出比例各占多少


涉及哪些领域?


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其他教育(含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三个方面。《方案》中各项目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比例,按照下表的地区分类来执行。

档位

地区

第一档

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第二档

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

第三档

辽宁、福建、山东(不含计划单列市)

第四档

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等4个省(直辖市)及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5个计划单列市

第五档

北京、上海


义务教育

公用经费保障

《方案》指出:将国家制定分地区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调整为制定全国统一的基准定额,并按规定提高寄宿制学校等公用经费水平,单独核定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等公用经费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档按比例分担。

中央财政将为湖北分担:60%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方案》指出: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调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并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人口较少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与地方财政统一按5∶5比例分担。人口较少民族寄宿生增加安排的生活补助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中央财政将为湖北分担:50%


校舍安全保障

《方案》指出: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单位面积补助测算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所需经费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档按比例分担。

中央财政将为湖北分担:60%


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

《方案》指出:国家试点范围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试点范围为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具体实施步骤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并按照国家基础标准统筹安排经费,中央财政给予生均定额奖补。


其他经常性事项

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经费均由中央财政承担;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承担。


教师工资、补助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补助、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分别给予工资性补助和综合奖补。

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计划教师选派专项工作补助,由国家统一制定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档按比例分担。

中央财政将为湖北分担:50%

此外,对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中央财政继续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对地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统筹给予支持,地方财政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转移支付和本级财力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学生资助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现阶段由地方负责落实幼儿资助政策并承担支出责任,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中央财政给予奖补支持。适时研究探索建立国家幼儿资助制度,所需经费主要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


普通高中

国家统一实施的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和国家助学金,所需经费按照国家制定的免学杂费分省补助标准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档按比例分担。

中央财政将为湖北分担:60%


中等职业教育

国家统一实施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国家助学金,所需经费按照国家制定的免学费测算补助标准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档按比例分担。

中央财政将为湖北分担:60%


高校助学金

国家制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中央与地方财政主要按照高校隶属关系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中央财政将为湖北分担:100%


地方高校所需经费不再区分生源地区,调整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档按比例分担。

中央财政将为湖北分担:60%


高校奖补资金

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大学生服兵役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奖补,划分为中央财政事权,由国家制定相关资助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中央财政将为湖北分担:100%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补助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贴息,跨省份就读学生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本省份就读学生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承担。

地方高校生源地风险补偿金补助,跨省份就读学生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本省份就读学生所需经费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档按比例分担。地方高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补助由地方财政承担。

中央财政将为湖北分担:50%


其他教育

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其他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总体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所需财政补助经费主要按照隶属关系等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别承担,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地方统筹给予支持。


落实国家基础标准

加快推进教育领域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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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北省教育厅

责编 | 静静、陈玉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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