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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十堰退休人员养老金又涨啦!

十堰发布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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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湖北基本养老金又涨了!



       今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今年继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上调比例为5.15%,预计将惠及550多万人。


哪些人养老金要涨?


       据悉,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延续2017年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的调整办法,以“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的方式推行。

要涨多少钱?


定额调整,按退休、退职时间划分三档: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00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还以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5%。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再“适当倾斜”,增加基本养老金。比如:

以2018年12月31日为准,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1953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等,每人每月增加10元至30元不等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享受上述调整办法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何时发放到位?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每名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时间、在职时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年龄不同,调整后每人每月增加的金额会有所差别,调待增加部分将按规定时间发放,企业退休人员7月底前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8月底前发放到位。


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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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北日报

责编 | 静静、陈玉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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