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2019年考录公务员体检公告(第一批)来了!这些事项需注意...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十堰市
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体检公告(第一批)来啦
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第一批)
根据《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十堰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5差额确定,其他职位等额确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结果须为“合格”)。关于综合成绩同分情况的处理以《报考指南》第二十五条解释为准。
因考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在该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递补人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结果须为“合格”)。其中,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考察合格人数大于或等于考录计划人数的,不再进行递补。
(长按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名单)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9年7月15日上午6:30以前到十堰市行政会议中心集合(北京中路8号,十堰市行政中心院内,考生可乘坐16、91路公交等在“市行政中心站”下车,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400元(现金支付,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及与报名登记表同版的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
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
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
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体检当天要穿着轻便服装,不要佩戴饰品等。
3.妊娠期或体检当日处在生理期等特殊情况,考生在填写体检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体检时应向体检工作人员及体检医务人员报告。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三条解释为准。
4.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体检后,对须在体检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涉及的考生考录机关将在体检当日第一时间通知,考生应在接到通知当日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检;
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涉及的考生考录机关会在2到3天内通知(其他考生不再通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期间严禁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
7.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第八条规定确定是否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联系电话:0719-8109429。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十堰市公务员局
2019年7月12日
快看名单里有你认识的吗?
别忘了转发扩散
来源 | 十堰基层党建
编辑 | 杨坤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觉得不错请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