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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最高12000!这项申请即将开始,十堰人速看!

十堰发布 2020-10-29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2019年度

湖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将开始

十堰符合条件的速速看过



办理时间

1.续贷学生(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的学生):7月23日-8月9日 (双休除外)。


2.新贷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新生及在校生):8月12日-9月6日(双休除外)。


贷款金额


  •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 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相关准备工作及材料请点击文末

阅读原文”查看哦


网上申请

续贷:


1.登录网址https://sls.cdb.com.cn/


2.点击首页的申请贷款,填写贷款信息-贷款基本信息。


3.选择共同借款人。


4.贷款资料确认。


5.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后,点击“确定”。


新贷:


1.登录系统。打开网址https://sls.cdb.com.cn/。 


2.点击网站上的“注册”。


3.注册完成后,页面会直接跳转到贷款系统首页,请点击“资料完善”。


4.选择入学前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5.完善个人信息,确认保存。


6.完善就学信息。


7.点击首页的“申请贷款”或我的贷款的“贷款申请”卡片申请贷款。


8.点击“贷款申请”,弹出贷款申请窗口,输入贷款金额,选择贷款年限及申请原因,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9.填写共同借款人信息。


10.贷款资料确认。


11.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后点击“确定”。


现场办理

续贷:


1.现场申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按照规定办理时间持《申请表》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申请(办理联系方式及地址可在“湖北学生资助网”查询)。


2.资格审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3.预签合同: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签订电子合同。


4.打印《受理证明》。


新贷:


1.现场申请:学生按照规定办理时间持《申请表》(未经过预申请学生还需持填写完整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和以上“四、准备工作”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申请(办理联系方式及地址可在“湖北学生资助网”查询)。


2.资格审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学生资料进行审查。


3.现场考核:新贷申请人进行贷款知识的考核,考核内容以《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为主。


4.预签合同: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电子《借款合同》,打印借款合同副本交给学生。


5.打印《受理证明》。


学校报到

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报到手续,上交受理证明上半部分,高校录入电子回执。(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逾期未录入回执的,视作放弃贷款)


贷款审批

县级资助中心整理学生贷款合同,进一步核实有关信息(含贷款学生家庭情况、联系人有关信息、附件扫描情况、签字情况),合同审查后,在系统内汇总提交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同意后(约在11月份中旬),将贷款资金划拨到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同时按照学生回执上的金额将学费和住宿费划拨到高校,多余资金留存在支付宝账户上



若对贷款政策有疑问

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95593咨询

或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

或“国家开发银行”网站

了解有关政策

如学生、家长对当地贷款办理有意见

可及时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27-87328025


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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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十堰政府网、市教育局

编辑 | 孟楠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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