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公积金个人能缴吗?异地贷款咋办?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都答复了!

十堰发布 2020-10-29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个人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利率一样吗?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异地贷款需要开具哪些证明?......
今年9月十堰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2127件电话回访211件处理市长热线、网上问政省阳光信访件共计98件通过各渠道公积金业务咨询统计分析市民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如下



个人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利率一样吗


答:个人属于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个人和虚拟单位各10%)。月缴存基数按申请人近6个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计算结果要符合当年年审文件相关规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近6个月银行流水确定平均工资。  

进城务工人员办理缴存登记(开户)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近6个月银行流水。


个体工商户办理缴存登记(开户)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工商营业执照;

3.近6个月银行流水。


自由职业者办理缴存登记(开户)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本地自由职业者提供)、居住证(外地自由职业者提供);

3.近6个月银行流水。


办理缴存登记(开户)时,必须绑定申请人提供银行流水的银行卡,该银行卡作为缴存、还贷专用银行卡。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签订冲还贷协议,必须先缴存公积金,后从其个人账户余额中冲抵还贷。


个人(三类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是一样的。凡按规定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距申请贷款日单位欠缴(城区)不超过3个月,(县市)不超过6个月 ,信誉良好,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含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提前退养但按规定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利率是一样的,现行的5年以下首套房贷款年利率2.75%,二套房贷款利率在首套房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1倍,二套房贷款的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首套房贷款的年利率为3.25%;二套房贷款的利率为3.575%(如遇利率调整,以人民银行调息文件通知为准)。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怎么核定能贷多少钱?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为1至30年。个人贷款申请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即:男65岁,女60岁)。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十堰市城区50万元、县(市)35万元。具体贷款额度则根据购房面积、房屋总价、家庭工资收入、贷款年限、住房套数等综合确定。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按公积金基数核定)的60%,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①对购买首套商品房的,按购房总价80%执行;二套房贷款按购房总价70%执行;购买第三套住房的暂停公积金贷款。


②对购买二手房属于首套或二套的,按房屋价值及缴纳房屋交易计税金额之和的平均值70%提供贷款;购买二手房属于第三套住房的暂停公积金贷款。


③对主体工程完工的自建住房属于首套住房的贷款比例按建房总价的50%执行(不超过抵押物总价的70%);自建房属于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比例按建房总价的40%执行(不超过抵押物总价的70%);自建房属于第三套住房的暂停公积金贷款。


 ④对拆迁安置房超面积的,贷款比例按实际补差价部分的70%执行;拆迁安置房属于第三套住房的暂停公积金贷款。


对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根据购房类别、房屋实际持有量、还款余额按比例确定贷款金额(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最后一次所还贷款余额);所购房屋属于第三套住房的暂停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需要开具哪些证明?


答:首先需要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一年的缴费明细(需要加盖业务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在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登记后,依据十堰公积金中心的政策准备贷款所需的相应资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需提供的资料:

①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时间一年以内);

②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职工需要在现场填写单身承诺书,离异者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③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登记查询证明(有效期3个月);

④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

⑤贷款资料一套(公积金中心提供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4本);

 ⑥期房、现房抵押证明(审批合格后提供)。


购买二手房所需提供的资料:

①存量房买卖合同;

②不动产登记证(时间一年以内);

③房屋交易契税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④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职工需要在现场填写单身承诺书,离异者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⑤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登记查询证明(有效期3个月);

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

⑦贷款资料一套;

⑧二手房抵押证明(审批合格后提供)。


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
可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服务热线12329
或者登录十堰发布微信公众号
网上问政


发布君特选(戳下方标题)

冷҈冷҈冷҈!降温+降雨继续,十堰最新天气预报来了!


十堰这里公开招人!报名时间、薪资待遇...进来看→


紧急提醒!11月1日起,没有安装ETC的客车就不能享受点对点免费通行惠民政策啦!



来源 |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有问题,就来网上问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