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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人,补领这个红本本,可以全省跨区域办啦!
来源 | 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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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证件资料需要用的时候
翻箱倒柜怎么都找不到
比如说结婚证
买房贷款要用的时候
才发现丢了
咋办?
要是以前
你需要到原办理地或一方户口所在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如果人在外地就麻烦了
今年1月1日起
我市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
跨行政区域补领结婚证
补领对象
在全省范围内跨行政区域补领结婚证当事人应为湖北省居民,因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结婚证,可由我省任一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受理。
受理跨行政区域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至少一方为湖北省户籍,且其婚姻登记原办理机关为湖北省内的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当事人婚姻信息在湖北省婚姻登记系统中可查证,且档案信息与现身份信息完全一致。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或退役军人,湖北省婚姻登记系统中“身份证件号”一栏填写为军人证件号码的,若系统显示的“出生日期”与现身份证信息相同,可视同档案信息与现身份信息一致。
据了解,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补领办法
当事人双方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亲自到选定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结婚证损毁的,查验损毁的结婚证原件后,在湖北省婚姻登记系统查询相关证件信息,其档案信息与现身份信息完全一致的,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及时补发结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遗失的,若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档案的,在湖北省婚姻登记系统查询相关证件信息,其档案信息与现身份信息完全一致的,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及时补发结婚证。
当事人无法提供婚姻登记档案的,应凭当事人的身份证信息,在湖北省婚姻登记系统查询当事人结婚登记信息,其档案信息与现身份信息完全一致的,通过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内部信息共享系统,取得当事人原办理机关出具并加盖档案查询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后,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及时补发结婚证。
特别提醒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种种原因,结婚证上身份证号码与实际不符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然后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夫妻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免费补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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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韩玉砚 特约记者 | 肖安海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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