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用药不受医保目录限制!市医保局的这封公开信,速看!
来源 | 十堰市医疗保障局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十堰市医疗保障局致全体参保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新年好!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了确保全市350万参保市民(包括外地参保市民)病毒感染者不因费用影响就医,根据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现就有关事项温馨告知如下:
一、感染者用药不受医保目录限制。我市已将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涉及到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个人支付费用财政补助。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三、实行定点医院先救治后结算。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和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请网上查询,亦可电话咨询我们(联系方式附后)。
四、简化异地就医流程。您若有亲友在外地感染病毒请前往当地定点医院救治,属在十堰参保的先救治后备案,由我们与外地救治医院对接办理结算手续。对于无备案手续不能收治我市患者的外地医院,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为您办好备案手续。外地参保人员感染病毒患者在我市就医免办备案手续,发生的费用由我们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我们将依据参保患者的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记账统一与参保地医保部门结算。
五、畅通医保业务网上办理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开通了网办业务绿色通道,春节假期工作人员轮流值守,为您办理医保业务。医保相关业务请您采用“网办”方式办理,尽量避免外出。网络不通和不了解网办程序的患者,请电话联系我们,我们将热心为您代办或电话指导办理。(各地医保部门联系方式附后)
在此,我们温馨提示:2020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全国统一截止时间为2月28日,为确保您不因欠费断保影响待遇,请及时通过湖北电子税务APP或建设银行手机客户端缴费。
您的健康掌握在您的手中,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保护好自己。守护您的健康是我们的天职,我们必当全力以赴!
医保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受理电话: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0719-8629005、8660822
丹江口市医疗保障局:0719-5214148
郧阳区医疗保障局:0719-7223232
郧西县医疗保障局:0719-6235476
竹山县医疗保障局:0719-4229717
竹溪县医疗保障局:0719-2726689
房县医疗保障局:0719-3232155
武当山医保办: 0719-5668068
十堰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8日
编辑 | 孟楠 终审 | 邓华
众志成城共抗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