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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通告!明天上午6点起,十堰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关地区禁止车辆通行!
来源 | 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4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为进一步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病毒传播扩散,现就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交通禁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2月3日上午6:00起,在十堰市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关地区禁止车辆通行,切断病毒传播渠道。除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允许的“六类车辆”“四类人员”驾驶车辆和指挥部临时允许通行的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通行。
一、对违反禁令通行的机动车辆,一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
二、对违反禁令通行的非机动车(电动车、代步车、残疾人代步车、自行车等)一律扣留,直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归还。
三、对处罚和扣留的车辆同时进行曝光,涉及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将通报至所属单位和纪委监委。
四、市民涉及交通出行咨询电话:
十堰城区:白天0719—8112738\8112754;
夜间0719—8112000\110
各县市区:0719—110
此通告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2日编辑 | 杨坤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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