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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竹山夫妻俩隐瞒病情致全家6人确诊!8人被隔离…

十堰发布 2020-10-28

来源 |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近日

竹山县一名新冠肺炎患者

因隐瞒病情

被竹山县公安局以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立案侦查


  经调查,在楼台乡中心学校工作的陶某,1月20日与妻子朱某某回秦古镇大河村母亲家过春节。1月22日,陶某的女儿刘某某及女婿王某某驾车由武汉市赶回秦古镇与陶某一家团聚。2月2日,陶某夫妻二人身体不适,其妻朱某某有发热症状,但在镇卫生院、经过交通卡口检查时,均隐瞒有与武汉返乡人员密切接触史。陶某在妻子朱某某被秦古卫生院隔离观察中,仍未报告家里有武汉返乡人员,2月4日陶某被竹山县人民医院初步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2月6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造成全家6人诊断为新冠肺炎患者、与其聚餐的8人被隔离观察的严重后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陶某行为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了危害,2月10日,竹山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其立案侦查。同时,竹山县纪委监委对陶某立案审查调查。


此前公告↓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患者陶某,男,竹山县某学校教师,竹山县秦古镇人。否认武汉旅行史、生活史。  患者朱某某,女,陶某妻子,竹山县某学校退休教师。否认武汉旅行史、生活史。  患者刘某某,女,陶某女儿,在武汉某服饰公司上班。  患者陶某某,男,聋哑人,陶某大伯,由陶某家监护。
1月22日下午陶某夫妻从城关镇回秦古镇老家,当日晚上刘某某夫妻自驾车从武汉返回竹山县秦古镇父母家。1月23日全家与亲友在家聚餐。1月24日—1月30日全家在家未外出(其间活动不详)。1月31日朱某某出现不适,2月2日曾在大河村卫生室就诊,后到秦古镇卫生院隔离治疗。陶某2月1日出现不适,2月2日在秦古卫生院门诊治疗。刘某某、陶某某2月1日同时出现不适,在家服用药物未好转,2月4日下午17:00左右到秦古镇卫生院就诊。20:00左右4人转诊至竹山县人民医院收治入院。陶某2月5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朱某某、刘某某、陶某某2月6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
为确保您和您的家人及其他市民的生命安全身和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每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疫情调查。为了准确查找与陶某、朱某某、刘某某、陶某某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现紧急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根据陶某、朱某某、刘某某、陶某某1月23日至2月4日活动轨迹,回顾是否与上述四人有接触,如有密切接触,请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立即与竹山县疾病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719-4224034
二、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戴好口罩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落实不聚餐、不串门、尽量不外出的规定,养成出门戴口罩、进门先消毒、勤洗手、勤开窗的健康习惯。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7日


警方郑重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

每位公民都必须如实

报告发热等病情症状及个人信息

配合防控工作人员的工作

如故意瞒报、错报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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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杨坤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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