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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竹山夫妻俩隐瞒病情致全家6人确诊!8人被隔离…
来源 |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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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竹山县一名新冠肺炎患者
因隐瞒病情
被竹山县公安局以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立案侦查
此前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患者陶某,男,竹山县某学校教师,竹山县秦古镇人。否认武汉旅行史、生活史。 患者朱某某,女,陶某妻子,竹山县某学校退休教师。否认武汉旅行史、生活史。 患者刘某某,女,陶某女儿,在武汉某服饰公司上班。 患者陶某某,男,聋哑人,陶某大伯,由陶某家监护。
1月22日下午陶某夫妻从城关镇回秦古镇老家,当日晚上刘某某夫妻自驾车从武汉返回竹山县秦古镇父母家。1月23日全家与亲友在家聚餐。1月24日—1月30日全家在家未外出(其间活动不详)。1月31日朱某某出现不适,2月2日曾在大河村卫生室就诊,后到秦古镇卫生院隔离治疗。陶某2月1日出现不适,2月2日在秦古卫生院门诊治疗。刘某某、陶某某2月1日同时出现不适,在家服用药物未好转,2月4日下午17:00左右到秦古镇卫生院就诊。20:00左右4人转诊至竹山县人民医院收治入院。陶某2月5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朱某某、刘某某、陶某某2月6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
为确保您和您的家人及其他市民的生命安全身和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每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疫情调查。为了准确查找与陶某、朱某某、刘某某、陶某某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现紧急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根据陶某、朱某某、刘某某、陶某某1月23日至2月4日活动轨迹,回顾是否与上述四人有接触,如有密切接触,请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立即与竹山县疾病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719-4224034
二、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戴好口罩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落实不聚餐、不串门、尽量不外出的规定,养成出门戴口罩、进门先消毒、勤洗手、勤开窗的健康习惯。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7日
警方郑重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
每位公民都必须如实
报告发热等病情症状及个人信息
配合防控工作人员的工作
如故意瞒报、错报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 | 杨坤 终审 | 邓华
万众一心抗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