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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补贴!十堰这个地方招募志愿者!滞留外地人员优先!

十堰发布 2020-10-28

来源 | 郧西融媒体中心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关     于在滞留郧西的外地人员中招募村(社区)疫情防控志愿者的公告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当前,疫情防控处在最吃紧的关键时期,根据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为有效帮扶滞留在郧西的外地人员就业,解决当前生活困难,结合防控需要,现就在滞留郧西的外地人员中招募村(社区)疫情防控志愿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目前滞留在郧西的外地人员(十堰市户籍以外)中,有就业意愿且生活困难人员,其中省外人员优先。


二、补贴标准


按照20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工作补贴,未满1个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给予补贴。补贴期限自正式上岗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为止。


三、招募要求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最近30天内无武汉旅行史、出行史以及与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


3.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通过健康检查检测和医学观察身体健康,适宜从事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4.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四、主要任务


配合村(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主要包括:交通卡口值守、社区排查登记、公共场所清洁消杀、防控政策宣传劝导、生活物资配送等疫情防控应急志愿服务。 


五、报名方式


凡满足招募条件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近到所在村(社区)报名,填写《郧西县疫情防控志愿者报名表》,村(社区)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报乡镇(场、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乡镇(场、区)填报《郧西县疫情防控志愿者统计表》,加盖政府公章以PDF格式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备案后,由所在村(社区)通知上岗,并明确岗位职责,严格考勤登记。


六、补贴发放


志愿服务工作结束时,由所在村(社区)提交志愿者服务工作台账(花名册、考勤登记、志愿者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及账号等),报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批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个人银行账户。


联系人:夏世虎   6227188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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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孟楠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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