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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一地发布通告:明日7点恢复部分公交

十堰发布 2021-07-11

来源 | 郧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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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
郧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公告

明天7点起

恢复郧阳城区部分公交线路

实行早、中、晚分时段双向发车


关于安全有序恢复公共交通运行的通告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为落实分区分级分类分时差异化防控策略,满足区内复工复产企业、商贸流通等民生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及防疫工作人员上下班和群众出行需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分类分时有序控量逐步恢复公共交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运行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恢复郧阳城区部分复工公交线路。
第二阶段:待社区(村)管控解除后,恢复区内公交、农村客运及出租车在郧阳区内的营运。
第三阶段:待郧阳区与十堰市主城区、其他县市区管控解除后,恢复城际公交及出租车出区包租营运;视相关县、市、省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县际、市际、省际道路班线客运。
二、第一阶段恢复城区部分复工公交线路
(一)公交线路1路:郧阳区汽车客运站经城北东路、解放路、解放南路、十堰大道、土天路至茶店神州龙工业园。
2路:郧阳区城北公交枢纽站经沿江大道、解放路、解放南路、郧南路、沿江大道、汉江一桥、郧阳大道、卧龙岗、环湖路、梨花村大道至柳陂镇政府。
4路:郧阳区汽车客运站经城北东路、解放路、解放南路、十堰大道、海德公园、高新区管委会至十堰大道农产品加工园。
5路:谭家湾经郧白路、城北东路、解放路、解放南路、十堰大道、郧阳互通立交桥、天马大道、十堰大道至汉江社区。
6路:郧阳区汽车客运站经城北东路、东岭街、广场西街、沿江大道、两郧路至子胥湖嘉年华。
7路:郧阳区城北公交枢纽站经沿江大道、城北西路、东岭街、郧阳路、沿江大道、解放路、解放南路、滨江北路、双庆桥、G209至香菇小镇。
(二)开通时间2020年3月16日7:00。
(三)运行时段实行早、中、晚分时段双向发车,上午7:00-9:00,中午11:00-14:30,下午17:00-18:30(视情调整)。
(四)票价政策票价不变。但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降低老年人、残疾人的感染风险,暂停执行“寿星卡”“爱心卡”公交免费乘车政策,待疫情结束,恢复执行“寿星卡”“爱心卡”公交免费乘车政策。
三、公共交通疫情防控管理(一)乘客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实名制乘车。乘客乘车时,必须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和身份证,待司乘人员核查身份一致,经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上车;建立可溯源机制,车辆内张贴二维码,乘客扫描二维码完成实名认证后才能乘车;鼓励乘客使用刷公交卡、微信或支付宝方式付费,避免或减少接触。对未携带智能手机或操作智能手机不便,不能出示湖北健康码“绿码”的乘客,必须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现住地村(社区)或者单位出具的健康监测证明,由司乘人员对其测量体温正常后进行拍照,登记有效身份证件、车号、乘坐时间、乘坐地点等信息,方能乘车。
(二)落实车辆通风消毒防控措施。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并严格落实公交车辆“一趟一消毒,一趟一通风”,出租车“一趟一通风,半天一消毒”防控措施。
(三)适当控制车内乘员。根据客流情况,合理组织运力,降低车厢拥挤度。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84号)要求,公交复运初期,遵循“分散就座、站立适度”的原则,按每平方米不超过6人的密度,控制车内乘员;出租车载客,乘客一律在后排乘坐。
(四)营运单位要严格做好驾驶员防护工作,上岗前要测量体温,对近期有往返疫区经历或有密接史未解除隔离期的员工一律不准上岗,严格落实办公区域通风、消毒等防护工作。
(五)营运单位要在车厢通过广播、标语等方式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六)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必须服从司乘人员安排。对不佩戴口罩,拒不配合体温检测或身份查验、登记的,工作人员可拒绝其乘车;对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隐瞒病情、旅居史、接触史等相关信息,造成新冠病毒传播,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危害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从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堰市郧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3月15日


此外
郧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公告
明天上午,郧阳区城区将开展
大扫除、大清洗、大消杀活动
详细内容如下:


为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强化市民卫生意识,优化城区卫生环境,推动无疫城区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全面开展“清洁家园战疫情”活动的通知》(郧防指发〔2020〕92 号)精神,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决定,从 3 月 16 日上午 9 点开始,组织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在郧阳城区开展大扫除、大清洗、大消杀活动。现公告如下:
1.区住建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的大扫除、大清洗、大消杀,集中对人行道、护栏、路缘石、绿化带、桥梁(根据权属划分责任主体)、河堤、涵洞、建筑物外立面等,以及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路灯杆、果皮箱、垃圾桶、指示牌等,开展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容器擦洗、道路冲洗、消毒等工作,各环节形成工作闭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城区各执勤岗亭进行清洗、消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城区公交站廊、客运站等进行清洗、消杀;背街小巷的清洗、消杀工作由城关镇负责落实。
2.居民小区由区住建局、城关镇社区负责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院落、绿地、楼道、垃圾容器进行集中清理,实施大清扫、大消毒。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所在社区负责组织人员对小区(楼栋)和管理区域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开展拉网式排查,清除地面存量垃圾,完成非正规堆放点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3.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办公场所、作业区域、包联网格、家属区、出租屋(门面)、广场绿地等进行全面清扫清理、卫生消杀;督导单位干部职工带头做好家庭、楼栋、小区卫生清扫和清洗消杀工作。
4.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局、科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医院、企业、车站、商超、药店、宾馆等,做好卫生清扫和清洗消杀工作。
5.广大居民要积极参与卫生清扫和清洗消杀工作,同时做好房前屋后和室内卫生保洁、擦洗消毒,并引导家庭成员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6.要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安全,加强酒精、消毒液的规范使用,严防因操作不当导致火灾、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在环境消杀过程中,做到“三不”:不直接使用消毒粉(剂)对人员全身进行喷洒消毒;不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投放消毒粉(剂);不在有人情况下对室内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积极响应、参与支持大清扫大清洗、大消杀行动,共建清洁家园,助力战胜疫情。
郧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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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杨坤  编审 | 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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