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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查酒驾,32人被逮住!十堰交警重要提醒

十堰发布 2021-07-10

来源 | 十堰交警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眼下正值复工

然而

解封并不意味着就能放飞自我

3月15日晚

交警在十堰城区及各县市
设置多个检查点
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


武当山



竹山



郧西



房县




丹江口





竹溪



据了解

昨晚有32人因酒驾被查

▼▼

1

配套处检查点

20:45,配套处检查点驶来一辆小货车,在交警检查的过程中,检测仪不断闪着红光,“是不是喝酒了?请配合我们工作。”



驾驶员称,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

上海路检查点

20:21,一名竹溪男子在上海路因醉驾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29.9mg/100ml



20:54,一名竹山男子行驶到上海路时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



21:15,一名竹溪男子因醉驾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90.05mg/100ml




十堰交警酒驾集中整治行动

当晚10时30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董奇峰深入十堰大道龙潭湾等执勤点,检查指导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要求在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放松,有效预防交通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复工复产、发展经济,恢复老百姓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酒驾!醉驾!
在大多数人为了生命安全都呆在家中时
还是有人冒着生命危险坚持外出
为了什么?竟是为了↓

喝酒



3月15日晚,十堰交警共出动警力218人,警车52台,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1起,查处饮酒后驾驶23起,涉嫌醉酒后驾驶9起,无证驾驶6起,超员4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酒后驾驶
否则的话
别人复工,你守铁窗
别人返岗,你丢饭碗


随着复工的有序推进

车流将日益增加

交通安全也不能忽视


十堰交警发布复工复产期间

交通安全提示


自驾车出行


自驾复工人员

要在出行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

重点检查车辆转向、制动、灯光轮胎胎压、花纹以及雨刮器
驾车途中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不分心驾驶还要小心口罩扰乱视线

疫情防控期间,理应加强防范意识,戴好口罩出门,但是作为驾驶人上路行驶时,边开车边戴口罩或者调整口罩,只会扰乱注意力,导致分心驾驶,所以驾驶人在开车前,应预先将口罩戴好,并调整到舒适的位置,如果口罩在开车过程中滑落,应先靠边停车再进行口罩调整,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乘车、包车返岗

乘坐客运车辆、包车返岗的务工人员

请全程系好安全带
部分企业采用包车运送务工人员返程
要在出行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驾驶员要提前熟悉路线路况
规划好行车路线和途中休息点
杜绝疲劳驾驶


返工返岗后

如今不少人需要返岗工作
出门在外更需注意防护
在外出选择交通工具时
相比于人员聚集的公共交通
若是上班距离较近者
建议步行


返岗道路千万条
安全出行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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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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