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查酒驾,32人被逮住!十堰交警重要提醒
来源 | 十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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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正值复工
然而
解封并不意味着就能放飞自我
3月15日晚
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
武当山
竹山
郧西
房县
丹江口
竹溪
据了解
昨晚有32人因酒驾被查
▼▼
1
配套处检查点
20:45,配套处检查点驶来一辆小货车,在交警检查的过程中,检测仪不断闪着红光,“是不是喝酒了?请配合我们工作。”
2
上海路检查点
20:21,一名竹溪男子在上海路因醉驾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29.9mg/100ml。
20:54,一名竹山男子行驶到上海路时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
21:15,一名竹溪男子因醉驾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90.05mg/100ml。
十堰交警酒驾集中整治行动
当晚10时30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董奇峰深入十堰大道龙潭湾等执勤点,检查指导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要求在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放松,有效预防交通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复工复产、发展经济,恢复老百姓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喝酒
3月15日晚,十堰交警共出动警力218人,警车52台,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1起,查处饮酒后驾驶23起,涉嫌醉酒后驾驶9起,无证驾驶6起,超员4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随着复工的有序推进
车流将日益增加
交通安全也不能忽视
十堰交警发布复工复产期间
交通安全提示
自驾车出行
自驾复工人员
要在出行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
重点检查车辆转向、制动、灯光轮胎胎压、花纹以及雨刮器疫情防控期间,理应加强防范意识,戴好口罩出门,但是作为驾驶人上路行驶时,边开车边戴口罩或者调整口罩,只会扰乱注意力,导致分心驾驶,所以驾驶人在开车前,应预先将口罩戴好,并调整到舒适的位置,如果口罩在开车过程中滑落,应先靠边停车再进行口罩调整,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乘车、包车返岗
乘坐客运车辆、包车返岗的务工人员
返工返岗后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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