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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布!明日8时起,十堰这个地方第三批商业企业和门店恢复经营

十堰发布 2021-07-10

来源 | 水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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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
丹江口市发布
关于商业企业和门店恢复经营的通知
(第三批)
▼▼

为方便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经研究决定,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商业企业和门店恢复经营,现就第三批恢复经营的商业企业和门店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时间:从2020年3月18日8:00起。


二、门店类别:限制清单内的商业企业和门店,疫情未解除不得营业,其他合规商业企业和门店均可恢复经营。


限制清单内的商业企业和门店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空间相对密闭、容易交叉感染和噪音扰民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活禽交易店、废品收购店、钢窗加工店。


三、有关要求:


(一)从业人员必须持湖北健康码“绿码”或体检合格证明,佩戴口罩上岗。


(二)每天对营业场所进行消杀,监督顾客佩戴口罩,查验顾客湖北健康码“绿码”或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进店购物,提倡通过支付宝等无接触方式付款,支持鼓励采用线上购买,线下配送的经营模式。


(三)恢复营业的商业企业和门店若发现疫情防控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


以上符合类别的门店恢复经营后,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履行职能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确保相关商业企业和门店有序、安全经营。限制清单内的商业企业和门店擅自营业,将按疫情期间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丹江口市商务局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丹江口市交通运输局丹江口市科技和经信局丹江口市住建局丹江口市农业农村局丹江口市公安局丹江口市文化和旅游局丹江口市民政局丹江口市教育局丹江口市人社局丹江口市邮政公司2020年3月17日


此前
丹江口市发布
关于商业门店恢复经营的通知
第一批、第二批
(戳下方链接查看↓↓)

丹江口市关于商业门店恢复经营的通知(第一批)

丹江口市关于商业门店恢复经营的通知(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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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孟楠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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