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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扩散!

十堰发布 2021-07-11


来源 | 十堰政府网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近期,各地户外火灾高发

尤其清明节即将来临

群众焚香、烧纸、点蜡等

各类祭祀和郊外游玩活动增加

火灾风险加大

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安全提示

提醒公众注意防火安全


1. 暂停祭扫的地区,禁止在公墓、陵园外和小区、居民楼内焚烧纸钱,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允许祭扫的地区,倡导用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寄托哀思。
2. 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应远离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等。
3. 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应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看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不要在大风天进行明火祭祀活动。
4.祭扫活动时,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
5.清明节假日外出旅游时,请检查家中电源、燃气,清理阳台楼道杂物,维护家庭防火安全。
6. 林区、墓区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值班和巡查制度,保养维护消防车辆装备,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7.发现火灾,请拨打火警电话119;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96119。


清明祭扫千万注意防火安全
另外
为避免集中祭扫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
今年我市清明节期间祭扫方式有变
主要推出集体祭扫、网络祭扫、委托祭扫三项服务



清明祭扫

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暂停开放现场祭扫服务。全市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不含农村公墓,下同)、骨灰堂暂停开放现场祭扫服务,恢复开放时间暂按不早于4月20日执行,具体恢复开放时间由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提前1周向社会公布。


全市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由各公墓管理单位组织工作人员为安葬在公墓内的逝者举行集体祭扫活动由各殡仪馆组织工作人员为骨灰寄存在殡仪馆的逝者举行集体祭扫仪式。各公墓管理单位应尽可能提供网络祭扫服务。有条件的公墓管理单位可开通委托祭扫服务,服务时间为4月1日至4月8日。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要加强农村祭扫服务管理。对具备条件开展现场祭扫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制定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细则,安排专人专班值守,引导群众分时错峰祭扫,合理控制现场祭扫人流;加强野外祭扫用火管理、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据悉,“十堰殡葬管理”微信公众号推出“在线扫墓”菜单,可进行在线追思、文明祭祀扫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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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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