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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十堰这个考核聘用办法公布!
来源 | 十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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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聘用条件
《实施办法》明确指出:通过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方式公开招募的参加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参与考核聘用:
一是原服务单位 (以及所在县、市、区范围内事业单位)有空编和用人需求;
二是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表现优秀、期满考核合格以上,且自愿留在基层服务单位。
具体流程
《实施办法》同时明确:在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择优聘用、公开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每年6月至9月可采用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聘用。考核聘用工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由县(市、区)人社、编制部门征集本地范围内事业单位空编和需求情况,编制招聘计划,制订专项公开考核聘用工作方案,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具体流程分为:公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服务期限
《实施办法》还明确指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用编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聘用在原服务单位的人员按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规定,不再约定试用期,转岗到其他单位需3个月的试用期,且服务期不得低于3年 (不含 “三支一扶”服务年限)。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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