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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不动产登记“双十”措施发布!

十堰发布 202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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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

2020年不动产登记创新创优“双十”措施

2020年创优不动产登记十项措施——

1

推行新供地项目“交地即交证”

市城区范围内,涉及2020年新建项目,主动服务、提前介入,通过局内网接收相关材料及信息,对界址清晰、权属无纠纷的,在项目业主取得《交地确认书》或者《划拨决定书》和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申请后24小时内发出《不动产权证书》。


2

试行新建项目“交房即交证”

在城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向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列入“交房即交证”服务对象,开发企业完成项目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后,可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登记信息和资料,登记中心及时受理、登簿,确保开发企业向购房人交房的同时即可交付《不动产权证书》。


3

发挥十堰自然资源数据中心功能

确保已建成的数据中心达到即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的标准,充分利用全市自然资源数据管理、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实现全域自然资源数据的统一汇交、统一管理、统一分析、共享应用,为不动产登记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4

推动移动地图与不动产挂接

建设全生命周期的自然资源与规划图层,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进一步响应社会诉求,扩展非居住房屋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图(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的自助查询服务。


5

建立联合验收机制,严防登记矛盾后移

将原被动申请的权籍调查、编制不动产单元号工作分别调整到供地、创建楼盘表之前,把不动产单元号作为从规划设计审批到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唯一的关联码,有效的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防范风险。


6

建立完善土地出让机制,解决毛地出让等带来的登记遗留问题

将原“毛地”出让调整为“净地”出让,在完成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后,通过“五通一平”使开发用地达到开发建设基本条件;一案一策消化“小地块”和“毛地出让”历史遗留问题,安排专班逐一核实项目情况、勘察项目现场、调查研究论证,分类逐步解决。


7

加快农村“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利用两权、农房调查成果及确权资料,开展涉及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房地一体”数据库建设工作,启动城中村“三权”调查以及全市“三权”登记颁证工作。


8

 建立不动产登记诚信体系

从联合验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渠道收集失信线索,一经确认当事人失信的,列入“黑名单”,并将失信信息推送至市政府社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或者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网站进行公开,同步推送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约束或者联合惩戒措施。


9

协调推进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基于建成的全市互联网+不动产综合信息平台与各县市区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同步对接融入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和鄂汇办,实现全市统一申报、统一受理,实现全城通办、全网通办。


10

推动大比例尺地形图建模

推动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工作,探索运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数字正射影像和实景三维模型新技术服务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


2020年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十项措施——

1

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

创建“互联网+金融服务、便民服务、办证服务、自助服务”的十堰“e登记”品牌,推行不动产查询、取件、缴费24小时“不打烊”的自助服务,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新建商品房登记业务“零跑动”。


2

将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迁至鄂汇办

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鄂汇办等应用端,申请人可随时随地网上申请,系统自动核对数据信息、自动推送审核登簿环节,实现整个流程电子化、网络化、无纸化,快捷、便利。


3

全城通办,全市通办

继续衍生与银行、开发企业、法院以及公积金中心的窗口延伸合作,真正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受理、属地异地多点受理”的“全网办、全城办、全市办”新模式。


4

 优化升级“刷脸”自助服务模式

逐步开启不动产登记“刷脸”时代,利用身份证核验+人脸识别+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自助服务系统和设备,实现自动查档、缴费、领证、发证等数字化服务。


5

建立完善不动产登记“好差评”服务体系

对接省“好差评”智慧评价系统,打造全业务对接评价系统以及电子问询事项和手写签名信息系统自动收集留存的“人机对话”模式,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服务绩效由服务对象“零距离”评判、实时监督的体系,切实将内部监督、上级监督与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提升服务质效。


6

推行不动产登记员“分等定级”制度

建立系统、规范的培训制度,制定不动产登记员“分等定级”从业技能考评体系,与绩效工资挂钩,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激励干事热情,满足群众诉求。


7

进一步延伸登记服务触角

将登记服务窗口向村镇、基层所延伸,设置代办点负责不动产登记受理、收件,搭配自助查档以及“包邮”全城送达不动产权证书,让群众办证更轻松、更便捷。


8

清理交接林权登记档案

加快推进林权登记档案资料移交工作,确保完整接收登记簿册、图鉴登记等纸质和电子数据资料,进行数据清理和扫描挂接,形成完整的林权登记链条,保证林权统一登记工作有序实施。


9

开展登记质量大排查

结合“以案说法”、解读质检突出问题充实能力提升培训内容,达到活学活用、警示教育的作用;坚持班子成员主导、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联动的质检制度,逐月开展业务抽检并形成通报,制订操作规范和奖惩措施,遏制登记错误。


10

 推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应用

加快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登记业务中的应用,制定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流程,在业务完成登簿后由系统同步自动生成,利用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电子证照下载和打印功能,真正做到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核、发证全过程网上“一次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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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 孟楠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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