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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通告!
来源 | 平安张湾、平安白浪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通 告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维护疫情后期全区社会治安稳定有序,全力开展“平安荆楚行动”,根据《张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张湾区公安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实际,现对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举报内容(一)本通告所称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应当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二)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发生在分局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内;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等基本线索;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公安机关掌握;经分局查证属实。
二、举报方式举报人应当实名通过当面举报、电话举报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一)当面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分局或分局各派出所直接举报。(二)电话举报。举报人可通过110、0719-8659110进行电话举报。(三)其他方式举报。举报人可通过关注“平安张湾”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平台进行举报。
三、奖励标准及相关责任、时限举报人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经分局查证属实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5000元。对同一案件只奖励一次,举报奖励款由分局负责兑现。分局将对举报行为严格保密。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获取非法利益的,分局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5月13日结束。 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2020年4月12日
近日
十堰市公安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局发布
悬赏通告
面向社会征集违法犯罪线索
一、举报内容(一)受理范围: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等违法犯罪线索,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二)内容要求: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相关资料要真实有效,说明线索来源。
二、举报方式(一)电话举报:拨打8318110或8316110电话。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回答群众对举报有关问题的咨询。(二)传真举报:公民可将举报材料传真至8363518进行举报。(三)来人举报: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局一楼接警台。(四)信件举报:邮寄地址为湖北省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东路16号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收),邮编:442000 (五)网上举报:关注“平安白浪”微信公众号并留言即可。
三、奖励办法开发区分局将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根据不同案件性质及其线索作用大小,分别给予以下奖励:一般案件线索奖励100-1000元;重大案件线索奖励500-5000元;特别重大案件线索奖励500-10000元。对于举报社会危害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影响特别恶劣的治安案件、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等线索,涉及恐怖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线索,以及公安机关另有特别规定的,奖励金额不受上述标准限制。举报人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应在6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
编辑 | 孟楠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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