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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人!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来了!还有十堰这场考试注意事项...

十堰发布 2021-07-09

来源 |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十堰市人社局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今天上午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了

《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

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今年

湖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917人

6月8日开始报名



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

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省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将组织省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文末附件1。


(二)《岗位表》中的岗位,一部分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另一部分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文末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途径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2日17:00。报名窗口于12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0年6月8日9:00至 6月14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24: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
4.打印准考证: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24:00,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7-87325449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7月下旬举行,具体日期另行公告。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六、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特别说明:对报考湖北警官学院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要求和标准,组织开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等工作。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十、防疫要求
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
十一、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6月3日

附件1 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2020年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网址一览表.xls


附件3 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附件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附件5 关于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docx


此外

十堰市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
将于6月6日、7日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举行
为方便广大考生安全顺利考试
现将有关考试事项提示如下:

一、按规定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证件一致)并出示健康绿码和《考生行动轨迹登记表》,考试当日请考生务必带齐并保管好以上证件资料,证件资料不全者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三、疫情防控期间,根据防疫需要,考生入场时请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入场后主动向监考人员如实上报体温检测结果。如有发热(超过37.3度)、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不宜参加笔试的症状,需立即就医。
四、根据疫情期间考试安排,本次考试分6个场次进行组织:
上午场次的考试时间分别是8:00—9:30、10:30—12:00下午场次的考试时间分别14:00—15:30、16:30—18:00
每个场次考试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五、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内,请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提前熟悉考点地址,规划交通线路,做好出行安排。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详细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55号,十堰广播电视台对面,考生可乘坐16路、31路、96路、38路、36路公交车在市广电台站下车。


六、严禁将各种通讯工具、摄像设备、具有记忆功能的计时、计算设备等带至座位,考试期间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考试期间,除证件、笔、橡皮等基本考试工具外,桌面一律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的工具、资料。
七、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铃响后,经监考老师允许,方可交卷。考试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离开考场,不得滞留考场,避免人员聚集。
八、考试期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规范自己的考试行为,做到诚信应考、文明考试,不做与考试纪律相悖的事情,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属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肃处理。
十堰市人事考试院电话:0719—86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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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孟楠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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