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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公安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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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
市政府发布
昨日
十堰市公安局再发布通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我市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奖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的线索范围
(一)无捕捞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在堵河、汉江流域和丹江口库区等天然水域从事捕捞作业;
(二)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二、奖励金额
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至2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0719-110、8112172。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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