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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十堰这里将新建两座过街天桥,带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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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
依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对“十堰市北京北路过街工程”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4.《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2018)5.《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6.《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7.《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CJJ166-2011)8.《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9.《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JTG D64-2015)10.《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二、项目概况
北京北路过街天桥项目包含2座过街天桥:
1.郧阳中学停车场过街天桥:位于郧阳中学停车场与希尔顿酒店之间,距离已建郧阳中学天桥350m,距离阳光栖谷天桥260m。全桥总长51.2米(含梯道长度),主跨长27.8米,横跨北京北路,附跨长15.6米,连接主桥与停车场负一层。桥下净空大于5米,桥面净宽4.5米,梯道净宽3.5米。希尔顿酒店侧梯道设置无障碍垂直电梯;停车场侧梯道利用新建停车场内部垂直电梯作为无障碍电梯使用。
4.涉及事项申报方案部分指标与投资计划不一致,应完善发改立项方案后申报规划手续。
三、公示地点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15日)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3.新闻媒体:《十堰晚报》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四、公示时间1.《十堰晚报》登报之日起15日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
五、联系方式传真号码:0719—8102838联系人:庄凌逍,联系电话:0719-8652880 12336潘明勤,联系电话:13907282480(张湾区住建局)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础设施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邮编:442000
附件:“天桥结构图”、“天桥效果图”(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点击图片看大图)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8日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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