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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申报这项补贴!惠及十堰4000余人

十堰发布 2021-07-09

来源 | 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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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记者自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获悉,2020年十堰城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于8月1日启动。预计今年十堰城区申报补贴人员达到4000余人







申报审核对象



今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核对象是具有十堰城区(不含郧阳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方式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就业登记,并个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且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并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据了解,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相应期限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补贴标准



补贴的标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一档)+基本医疗保险(卡里无钱)合计5344元,最高不超过养老保险(六档)和医疗保险(卡里有钱)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参加一项的只补贴一项,大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予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及标准,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并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报补贴时间



2020年城区申报补贴时间从8月1日起至12月10日结束。9月30日前办理第一批,12月10日前办理第二批,申请人补贴核算时间一律从灵活就业登记当月起计算。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特别提醒,根据鄂政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为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支持灵活就业和就业形态,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即城区在2019年12月已连续3年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继续申报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本人户籍所在的社区(村)申报。




咨询电话
张湾区就业局:8523452茅箭区就业局:8789595十堰经开区人社中心:8312828市就业局:869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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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吴忠斌   通讯员 | 李保平 熊金星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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