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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十堰市新水厂选址在这儿→

十堰发布 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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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
关于“十堰市新水厂(马家河水库下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选址论证”项目的
批前公示
十自批前公示(2020)第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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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有关规定,现拟对“十堰市新水厂(马家河水库下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选址论证”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如未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据程序批准。


一、项目概况
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已开工建设,为充分发挥工程调水后的优质水资源配置,从根本上解决市区供水基础设施不完善,供水水源无法保障问题,2020年7月,市水务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十堰市新水厂选址。我局经多次现场踏勘,专题研究,优化水资源配置和城区供水布局,通过多方案比选,拟定本方案,规划用地规模约160亩。2020年7月17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第8次全体会议审定:原则同意,规划控制用途,二期80亩作为远期预留用地。
二、规划内容
规划将马家河水库下游东侧用地(面积为160亩)作为十堰市新水厂选址用地,将西北侧用地(面积为80亩)作为远期供水设施预留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U11),容积率≤0.6。紧邻水库坝底用地作为预留用地。现拟对项目涉及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指标规划如下:


三、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3.《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4.《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5.《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年);6.政府会议纪要文件及相关部门意见;7.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
四、公示地点
1.固定场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15个工作日);2.项目现场:用地调整涉及地段;3.新闻媒体:《十堰晩报》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五、公示时间
自《十堰晚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六、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0719-8102838联系方式:0719-8642972、12336联系人:李成双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邮编:442000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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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孟楠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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