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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十堰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确定

十堰发布 2021-07-10

来源 | 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刚刚,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2021学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安排


 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1.招生时间 

小学:8 月 26 日—28 日

初中:8 月 25 日—27 日


2.报到时间 

小学:一年级8月29日到校报到,其他年级8月31日到校报到。 


初中:七年级8月28日到校报到,其他年级8月31日到校报到。 


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到校报到时间原则上不早于 8 月 20 日,高二、高三年级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


中职学校: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


3.上课时间

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幼儿园 

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 9 月 1 前完成报到,9 月 1 日正式开园。 


 高等院校 

8 月 25 日起,各高校可组织师生分期分批、错时错峰错区域 有序返校。各高校结合实际确定开学具体时间、制定开学工作方 案,报学校主管部门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二、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


(一)健全疫情防控“两案九制”。各地各校要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最新技术方案,总结各类已开学学校疫情防控经验,科学谋划秋季开学工作,建立健全“两案九制”,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 


(二)加强师生返校前健康管理。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师生健康动态。开学前对所有师生及家庭成员、共同生活者开展连续14天健康排查和行动轨迹追踪。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从境外来堰、返堰的师生员工,要及时向属地指挥部报告相关行程,严格执行隔离观察等管控措施。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 


(三)教职员工核酸检测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特别是新招聘的教师、保安、后勤及其他从业人员等,要按照“应检尽检”工作要求在开学前完成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 测不漏一人。所有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返岗。引导和鼓励学生、幼儿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四)开展开学评估验收工作。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迅速对辖区春季未开学学校(幼儿园)秋季开学准备工作进行评估验收,严禁评估未通过的学校擅自开学。 


(五)严格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 “五个一律”“四必”要求管控学校大门,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无必须不进校园;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三个 100%”要求,健全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六)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各地各校要强化学校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调联系,形成教育、学校、卫生、医院、 家庭和疾控部门“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加强和完善医校无缝对接和联动,落实学校保健室和专兼职校医 配备,明确责任分工,实现常态化联防联控。要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加强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监测, 发现问题及时查明病因,早治疗、早康复、早返校,落实校内闭环管理。


 (七)严格校园日常防控管理。各地各校要合理规划老生和新生的具体返校、报到时间,科学安排各年级上放学时间。引导师生因地因时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坚持对校 园开展全面消毒消杀,加强宿舍管理。坚持做好公共场所、重点 部位的通风换气。根据校园情况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尽可能实 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从严控制、审核各类聚集性活动,大型室 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 登记和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储备足量防疫物资,安全管 理、规范使用。 


(八)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要上好“开学第 一课”,将新冠肺炎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健康生 活习惯作为重要内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卫生健康 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心理辅 导等教育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家庭教育指导。深入做好校 园环境整治、病媒生物防制、生活垃圾分类、厕所革命、落实控 烟措施、呵护心理健康等工作,做好卫生消毒记录,彻底清理校 园卫生死角,切实改善校园环境。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工 作,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科学开展体育运动,确 保学生在校每天 1 小时体育锻炼。 


(九)做好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准备。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一案八制”,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把好五关、抓好四落实、做到七个早。严格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接种查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 防控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模拟演练,把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 能培训纳入开学第一课,引导师生主动接种流感等疫苗。 


(十)强化家校联防联控。各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提醒家长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建立学生与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学生在校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家长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十一)加强学校饮食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坚持落实错时错峰就餐、校领导陪餐制度,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教育培训,落实食堂餐用具消杀、使用公筷公勺、食品留样和食材检测等措施,监测饮用水安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十二)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支持疏导。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缓解师生紧张心理和压力,给予心理援助,严防“疫后综合征”。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师生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精神,绷紧思想之弦,扭住关键环节,坚决把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要压实“四方责任”,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毫不放松抓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稳妥、有序推进开学工作,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压实“四方责任”。各地党委和政府要履行属地责任,强化对属地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行业部门要履行主管责任,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通力合作、联防联控;各学校要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个人和家庭要加强自我管理,主动服从学校 管理,加强个人防护。


(三)加强督导检查。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开展自查自评,市级开展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落地。开学后,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和问题通报机制,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校园防控措施,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筑牢校园防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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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郑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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